關毅靳沒有再多問,只是給她一抹迷人的微笑,握住她的手朝餐桌走去。
「我為你煮了一點早餐,」他替她拉開椅子,「本來想趁熱的時候拿到房裡去叫你起床。但現在你既然起來了,那我們就在這裡吃吧。」
他轉身為兩人各倒了杯咖啡,在餐桌旁的另一個位子坐下。
望著滿桌豐盛的食物,韓玉蝶不知道該怎麼反應,長這麼大以來,從來沒有一個男人為她煮過早餐……
她動了刀叉,切了荷包蛋放入嘴裡,不知道為什麼,她突然覺得好想哭,因為她清楚地感覺到,她真的好希望、好希望他是自己的,她不想與任何一個女人來分享他的溫柔。
但……
她有什麼資格這麼要求?對他來說,她只不過是他生命中短暫留宿的一個過客……
「搬過來跟我一起住吧。」
他突如其來的一句話,讓韓玉蝶自思緒中猛然地抬起頭來,她不是很確定剛剛聽到的話,只能睜著銅鈴般的大眼不解地望向他。
他……他剛剛說什麼?
他叫她搬過來跟他一起住?這怎麼可能?她感覺自己的眼眶好酸,分不清是感動還是難過。
看她一直沒有任何反應,關毅靳彎著眼角,伸手輕撫上她細緻的臉頰,「千萬別說不,否則我只好僱人綁架你……」
老天……
韓玉蝶伸手捂上自己的嘴,無法制止感動的淚水湧出眼眶。
她以為自己舉無輕重,她以為自己不過是他生命中毫不起眼的過客……而今,他真的願意讓她走進他的生命裡嗎?
望著她含淚的雙眼,卻遲遲無法開口,關毅靳無奈地輕笑了聲,「這樣的答案是答應了嗎?」
其實,她早就有答案了。
因為害怕受到傷害,所以她一直不敢去正視自己的情感,害怕付出更多。
其實,早在他無條件地為她傾注所有溫柔的時候,她便不由自主地沉陷在他醉人的溫柔。
她一直不願去承認,她早已經愛上他了……
第七章
「任小姐,這件衣服你還喜歡吧?」
婚紗店員此時正細心地為任曉蘭身上的禮服整理蕾絲邊,只不過任曉蘭的視線沒有看向鏡子的自己,反而直往牆上的鍾瞧。
「有沒有搞錯啊!」看到時針指向一點的方向,她美麗的柳眉不由自主地皺了起來,「約好一點在這裡碰面的,怎麼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人啊?玉蝶不是從來不遲到的嗎?我試婚紗是一回事,她這個伴娘的也得給我試穿禮服啊……」她不高興地念一大串。
「呵,呵,」店員輕笑了幾聲,將她腰間的布料弄得更加合身,「要不要等一等再打個電話去問問?」
正說著,一道輕咳聲便打斷兩人的對話,只見一個陌生女人紅著臉靜靜地站在兩人的身後。
其實韓玉蝶已經坐在後面的椅子上好一會了,只不過看到曉蘭在試穿禮服,所以不好意思打擾,卻萬萬沒有想到曉蘭會認不出她!她困難的開口,「曉蘭,人家我……很早就來了啊。」
任曉蘭輕蹙起眉頭,仔細朝她從頭到腳打量了一遍,困惑的臉慢慢轉為驚訝,「玉蝶?!」
「噓——」她這麼一大叫,使得韓玉蝶更加尷尬,「就算不認得我也別那麼大聲啊!整個店裡的人都聽得到你的聲音了!」
任曉蘭的個性直,不管店員在幫她整理衣服,轉身朝韓玉蝶上上下下又瞧了一遍,像是從來沒見過她似的,嘴角也揚得老高,「太誇張了吧!怎麼才幾個禮拜沒見,整個人全變啦?」
「你才誇張吧,」韓玉蝶不悅地嘟了嘴,「咱們這麼多年的朋友了,竟然還認不出來?看我的樣子像是我動了整型手術。」
「是啊!要是你沒開口,我還以為你真的去整型了呢!」其實她一向認為韓玉蝶長得不錯,只不過她的個性固執,怎麼都沒辦法說服她做任何的改變,沒想到才幾個小小的變化,竟讓她整個人看起來好美。
「拜託……」她的臉依舊紅透,「不過是換了副隱形眼鏡,剪了頭髮,還有換幾件衣服穿,哪有變很多?」
「哈!」任曉蘭又是一聲笑,「沒錯,容易臉紅的習慣就沒有變!」
「曉蘭——」
明知道她容易臉紅,曉蘭還老愛逗她。韓玉蝶窘紅了臉,卻引來任曉蘭連續不斷的笑聲;
她的語氣裡帶了一絲絲的曖昧,「老實說,是不是談戀愛了?」
「這……」韓玉蝶無言以對,腦子一浮上關毅靳的影像,體溫便不自覺地加溫。
「哈!讓我猜中了吧?」認識韓玉蝶已久,任曉蘭可以輕易從她的反應得到答案,「快告訴人家是哪一位厲害的公子哥啊?竟然像神仙一樣,把你變得這麼漂亮?」
「哪有什麼公子哥?」怎麼說話像古人一樣,「不就是上次……上次你送給人家的……生日禮物……」一提起這件事,她的聲音就愈來愈小聲,像是講給地上的螞蟻聽似的。
只見任曉蘭輕蹙了眉頭,想了好一會,眉宇緊跟著深鎖起來,「上次那個牛郎?」
牛郎?
她對這個名字好敏感,但韓玉蝶還是輕輕地點頭,和他在一起久了,她都快忘了他的職業。
「老天!」看到她點頭,任曉蘭不自覺地拉高音量,滿是不置信地望著眼前的韓玉蝶,「玉蝶,你在想什麼啊?」送給她當生日禮物是一回事,可是談戀愛?「他是個牛郎耶!你怎麼……」
「我知道。」她回答得很小聲,她當然知道他是個牛郎,只不過,和他相處一段時間之後,他們已經超越了那種關係。
「那你還跟他在一起?!
「因為……」她愈說愈覺得自己一點立場也沒有,「他對我很好……」
「好?」老天!任曉蘭快昏倒了,有哪一個牛郎對女人不好啊?「他對每一個女人都這樣,你怎麼那麼容易被收買啊?」
「不一樣。」她還是堅持,「他對我……比較特別。」至少,他約她住在一起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