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屏倒吸一口氣。不過,她一向不在乎這些身外之物,因此立刻狠下心腸,點點頭。
「現在就去拿呀!我要驗收。」程玉屏貪婪地說。
「粉紅玫瑰』得等我從溪頭回來後,再交給你。」這些話很自然地從雁屏口中溜出來。
「好哇!你還想和我討價還價?」程玉屏凶巴巴地說。
「爸不是叫我們做生意要銀髮兩訖嗎?事先我給你一半酬金,事後再給另一半,不是規矩嗎?」雁屏極流利地說:「你怕我食言,我也怕你反悔,所以,我們可以立下字據,蓋章為憑,這一向都是北門堂的做法,不是嗎?」
程玉屏驚異地看著她。這惹人討厭的妹妹,自幼看起來笨笨的,不愛說話又只會做書獃,沒想到竟學來他們賭場那一套?不!她程玉屏混了那麼多年,絕不能被她牽著鼻子走……
「你不願意就算了!」雁屏看四姐的臉色,故意聳聳肩說:「其實我也沒有必要現在去溪頭,反正兩個月後我就自由了……」
程玉屏聞言,彷彿看到她已經到手的珠寶又回到妹妹那裡去。她跌跺腳,僅裝很勉強的說:「好吧!就算我倒霉吃虧一點!不過,你要是出了事,可一概與我無關喔!」
雁屏拿了兩份一式的字據回到房間,真不敢相信一切進行得如此順利。她也很訝異自己的精明幹練,在家中無法獨立的嬌嬌女,在學校沒有主見的娃娃,竟也有正經「談生意」的一天?
那些元素就好像老早就存在血液裡,莫名其妙的審出來,難道就因為她是程子風的女兒嗎?
但是,以兩樣昂貴的珠寶去換兩口的溪頭之旅,似乎又有些恩饗,可古人不是說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嗎?
是的,自由都高過生命和愛情了,更何況是幾顆彩色的石頭呢?想到此,雁屏終於等開了臉,興奮地去準備行李,期待著她從小到大的第一次單獨運行。
第二章
雁屏從沒想到,旅行是一件困難度那麼高的工作。
首先,她在火車站就被一大堆快車慢車弄得頭昏腦脹,更不用說過天橋到第幾月台了。
徘徊了許久,她放棄地去轉搭公路局車,結果那地方雖小,卻也沒有比較簡單。她在花花綠綠的車號及時間表中,幾乎迷失方向。
老天,為什麼在電話中,江政會說得那麼容易見?好像總歸起來,她就只要認得「台中」、「溪頭」兩個名詞,就能夠輕「車」已過萬重山地來到目的。
問題是,「車」搭錯了怎麼辦?又要如何才能上對「車」呢?
雁屏就在一次又一次的尷尬中,被人請下車,又去換車,說起來,她那日的運氣也真差,等她坐對車時,車又半途拋錨,一千人在路旁險些被風乾成板鴨。
她覺得自己彷彿是「苦兒流浪記」中的可憐小孩,過著風吹日曬雨淋的日子。當她看到「溪頭」的站牌而忘了下車時,人差不多已到崩潰的邊緣了。
過了數不完的千山和萬水,她終於站在度假區的土地上,而四面早已是黑漆漆一片。在竹子搭的候車亭中,迎接她的只有陰冷的風和淒慘的蟲鳴。如果此刻有人朝她按下快門,那照片中的她,一定像極戰火下的難民,有著歷盡滄桑的狼狽。
她也實在很「佩服」自己,能把四、五個小時的車程,坐成了十多個小時,連她手腕上的表,也因痛恨她「月球」的時間和速度,早早停擺抗議了。
唉!不知方位,不辨時辰,天下之轟,莫過於此,待會肯定會被曼如她們奚落得體無完膚,笑她可登上金氏大全迷糊蛋的紀錄了。
拖著疲憊的腳步,沿著大路走,荒山僻野的恐怖逐漸佔據雁屏的意識。唯一的路燈,青濛濛的,倒像來自陰間的光,令人身上的毛豎得更直。
「走夜路,千萬別回頭。」雁屏開始自言自語, 「人的肩膀上有兩盞長明燈,只要亮著,鬼魅就近不了身。」
可是愈這樣想,愈覺得後面有兩隻尖長的手,陰陰尾隨。看樣子,用不著真鬼出現,她自己就被自己先嚇死了。
冷汗涔涔,魂去半條,在人將虛脫時,她總算看見住家燈火。咦!小木屋?哦,小木屋,哈!小木屋!這不正是曼如她們租用的嗎?
九號,只要找到九號,一切便大功告成。她現在最想做的是倒在床上好好睡一覺,管它山崩,管它地』裂,誰也別想搬動她!
然而,霉運似乎還沒結束。木屋坐落參差,號碼東跳西跳,八號之後,偏偏是十四號,老天仍在繼續和她作對。
可心中愈急,愈會遇見邪門事。黑暗中,她不斷看到有閃現的白光,好幾次都嚇得她心臟差點停頓,以為這兒的鬼火也現代化了。
當然,雁屏沒來過溪頭,不知有溪頭夜遊這回事,在想像自己碰到鬼魅的情況下,人更神智不清了。
終於,就在她想尖叫時,一個貼在木牆上的「9」進入她的眼簾。她因為太過興奮,臉整個撞上去,竟把她僅存的意識也打昏了。
但雁屏至少還知道開門,走過去,找到床。她忍到最後一刻,等碰到那軟綿綿的床面時,便宜直趴倒,下一秒就不省人事,連氣都沒有哼一個。
天長地久……地久天長——她真是打算睡好幾輩子的!
當雁屏再有知覺時,東方已見魚肚白,晨霧由窗口漫進,像一場朦朧的夢。她躺在被窩裡,半睡半醒的渾飩中,只覺得比平日溫暖。
突然,一隻腳靠過來,微微壓住她,也稍稍喚回她的意識,昨日奔波的種種也慢慢清楚了。
哦!這腿還不是普通的重,人成是天天嚷著要瘦身的江玫,也真是太沒睡相了!雁屏暗想著,輕輕將它移回去。
沒多久,又一隻手臂偎在她的肩上,也是超級重。她不耐煩地推開它,卻摸到一層汗毛。嘿!這江玫刮完腿毛,大概又忘記刮手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