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當愛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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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怪!英女王的屬地,那個敢打女人?」她嗤之以鼻。「而且我是練空手道的!」

  「很佩服,你的確有征服世界的條件。」他到冰箱倒了兩杯冷飲過來。

  「喂,你是做什麼的?」她問。

  「我是江浪。」他微笑說。「我是做廣告的!」

  「哦——不用上班?」她好奇的。

  「我的公司在美國,我來香港尋找靈感的!」他說。

  「也兼任廣告影片中的男主角嗎?」她順口問。為自己點上一文煙!

  「有,我專替一家香煙公司做廣告,簽了幾年的合同!」他說:「就是你現在吸的那個牌子!」

  她把香煙拿起來看看,一臉恍然。

  「啊!原來你就是他——廣告裡的那個他。」她大叫起來。「難怪我覺得你很面熟!」

  他無意的攤開雙手,聳聳肩笑。

  「我們這兒很多女孩子都迷你,據說有個電視女演員還以你為偶像呢!」征世說。

  「怎麼我走在馬路上,卻沒有一個女孩子看我呢?」他說。

  「也許是因為你現在的服裝不同,又或者現在是你本人,而廣告影片裡只是你的形象,而且你本人比廣告片裡看來好很多,也瘦些!」她慢慢研究著說。

  「講了半天我,你呢?你是做什麼的?」他問。

  「記者。」征世爽快的說:「電視台的記者,專在英文台播報新聞的!」

  「你看來很像,你——也是外國回來的?」他問。

  「我的家人全在美國,只有我回香港做事,」她說:「我小學畢業就去美國了!」

  「你懂中文?」

  「懂,報紙我全會看,也會寫一點,不過寫得不大好,你呢?」她也問。彼此對對方都有很大的好奇。

  「講得不算好,寫得倒好一點。」他說。

  她呆愣一下,忽然看見他嘴角的笑容,知道上當!

  「那有這樣的事?中文和英文不同,不會講就不會寫,你憑什麼能寫?」她說。

  「憑想像力,」他指指腦袋,也忍不住笑起來。「做我們這一行的人,想像力一定要豐富的!」

  「也不能憑想像力自創文字!」她搖頭。

  他沉默一下,又看看表。

  「你住那兒?」他問。

  「這麼快就下逐客令了?」她叫。

  「不是,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換了衣服,我們是否能夠找一處比家裡更好的去處。」他說。

  「那又何必回家?」她灑脫的。「你可有多餘的牛仔褲,襯衫或T恤?借一套來不就行了!」

  「我們的尺寸大概不合!」他望望自己,又望望她纖細的腰。

  「那簡單,送我到中環,立刻買一套穿!」她拍拍手.

  「身份證呢?」他故意刁難似的。

  她嫣然一笑,從濕濕的泳衣暗袋裡翻出一個令塑膠套,裡面不但有身份證,還有一疊錢。

  「這是記者本色!」她自得的笑。「有些東西是永不離身邊的!」

  「那麼走吧!」他站起來。

  這回他不像廣告片裡駕著吉普車,身邊也沒有一隻狗,只是一部日本小汽車,旁邊坐著征世。

  「朋友借給我的車!」他說。

  「在美國你真的駕吉普車?」她問。

  「不,我開賓士二八OE,是只銷美國,不銷亞洲的那一型賓士車。」他說。

  「原因呢?」她不解。

  「因為它快,像飛機一樣,尤其有好多優點適用於美國高速公路上,但香港就不適合。」他說。

  「原來也是飛車黨!」她笑起來。「我開一輛五年前的舊款式保時捷,還是分期付款的呢!但我覺得很舒服。我喜歡跑車輕踏油門就往前飛的感覺。」

  「誰是飛車黨呢?」他看她一眼。

  沉默的駛出一段路,她忽然問。

  「在美國,是不是真的有很多美國女孩子像在廣告片裡那樣追你呢?」她說!

  他皺皺眉,眼中一下子恢復了冷漠。

  「沒有,一個也沒有!」他冷峻的。

  她有做記者的那份敏感,她立刻覺察到他的改變。

  「我說錯話了?」她問。

  「沒有。」他默默的開著車。

  她想了想,明白了,別提美國的女孩子,他一定有段傷心往事,一定是這樣!

  「怎麼不問關於我男朋友的事?」她說。

  「你的男朋友?」他冷冷一笑。「關我什麼事?」

  「啊!你這人真是說變就變,反臉無情,是我印象裡最可怕的一種男人!」她皺眉。

  「我說實話。」他沒有表情。「我們今天才認識,我有什麼理由問你男朋友?我不喜歡多嘴!」

  「很好,很不錯!」她很讚賞的樣子。「男人應該像你這樣,我喜歡!」

  她說什麼——這個特別的女孩子,他們才第一次見面!她喜歡他。

  「現在去那裡?」他問。他故意沒聽見她的話嗎?

  「比家裡好一點的地方,不是嗎?」她反問!

  「0K!」於是他用力踩著油門,車子往前直飛。

  她也不再問,非常舒適的坐在那兒閉目養神,一副心安理得狀,對他更是百分之百的信任。

  「你不怕我把你帶到壞地方去?」他看她一眼。

  「你會嗎?」她眼睛都不睜開。

   ※   ※ ※

  在酒吧裡。

  黯淡的燈光加上疏落的客人,氣氛顯得冷清,也許外面仍是陽光普照吧,所以不是人多的時候。

  坐在一角的江浪卻默默的望著酒杯,似乎忘了身邊有個何征世。

  征世果然買了條新牛仔褲,另外穿了件牛仔褲附送的T恤,頭髮已經干了,用橡皮筋紮在腦後,非常清爽自然。

  「你在想什麼?江浪。」征世忍不住問。

  「啊!沒什麼。」他搖搖頭,還是沉默。

  「我不覺得這兒是比家裡更好的地方,」她喝一口酒,「至少,在家裡你還有說有笑,但這裡——」

  「我是不是該為沉默道歉?」他問。

  「那倒不必,只是我忍受不了你目中無人的模樣兒。」她聳聳肩。

  「目中無人?是什麼?」他問,他顯然對一些中文成語並不瞭解。

  「就是忽略了我,對我不重視。」她笑了。

  「何征世,」他是連名帶姓的叫她,有一種特殊的親切。他還握住了她的手,「讓我沉默半小時,你陪我,好不好!只要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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