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嵐厭倦地看著鏡中的自己,無神的眼睛,慘白的臉色,下垂的肩膀。
她狠狠捶了自己的棉被一下,咬牙詛咒,「你下地獄去吧!趙允寬!」她的聲音不能自己地哽咽了,「你要消失,為什麼不消失得乾乾淨淨啊!」
然而他已經回來了,並且要在家裡住一陣子——於嵐痛楚地想到昨晚既嵐興高采烈的叫聲,「和允寬一起工作!這不是很棒嗎?」已足夠讓她知道,允寬是為工作回來的,不是為她。
天.你這小傻瓜,你怎麼能容許自己作這樣荒謬的夢想?於嵐冷笑。
如果不是由於兩家公司碰巧合作的話,他就算人回到了台灣,大概也不會和哥哥或自己聯絡的。那個男人早已決定不再和她有任何瓜葛了,但不幸卻又來到她眼前—一一天!於嵐咬緊了下唇,想到自己以後每天都得看到他,便不覺心煩意亂。她當年也許應該去念戲劇的,那樣的話,如今要演演戲可就容易得多了。
於嵐下樓為的時候,沈剛正坐在客廳裡看報,沈太太則和阿屏——起在廚房裡忙東忙西。既嵐和霞衣正在和偉偉玩耍,一切看來都和平常沒有不同。於嵐鎮靜了一下自己,輕快地走到父親身邊道早安,母親回過身來笑了,「你也起來啦?那就都過來吃飯吧。我們要不要等你的人呀?」最後一句話是對既嵐說的。允寬昨晚很早就上床了,沈家夫婦回來時並沒有見到他。
「我想不必了,長途飛行是很累人的事,而且他有時差要適應屍。」
彷彿是在駁斥既嵐的話——般,允寬在樓梯口出現了。他穿著一條黑色絨布長褲,一『件灰色夾兩道暗紅橫紋的毛衣,看起來帥氣十足。沈太太很高興地招呼著他,他微笑地在餐桌邊站定,噴嘖地搖頭,「天下的女人都要羨慕死你了,沈媽媽,你怎麼還是這麼年輕漂亮,不知道的人會以為你是既嵐的姊姊呢!」
沈太太笑開了眼,「瞧這孩子的嘴有多甜!你女朋友一定被你唬得團團轉吧?」
「允寬還沒有女朋友呢,媽!」既嵐得意地插嘴,提供他母親想要的情報。
「還沒有女朋友?唉喲!眼光這麼高呀!」沈太太的話裡…副「其辭若有憾馬,其實則深喜之」的樣子,「想要什麼樣的女朋友呢?要不要沈媽媽幫你介紹呀?」
於嵐不安地在具椅上移動,像只落入陷阱的兔子,最糟的是,每個人都知道這一點。父親滿臉不明就裡的樣子,只是低頭吃自己的早餐,霞衣拚命咬著下唇,免得一不小心就笑出聲來;只有既嵐在旁一唱一和,大敲邊鼓。於嵐心底的疼痛和憤怒一起膨脹,她盡快地吃掉了自己的早餐,宣佈說,「我要去丁珞家,中午不回來吃飯了。」
「但是,」沈太太張口結舌,「家裡有客人——」
「對不起,媽,」於嵐希望自己笑得夠甜,「我和丁珞一個星期以前就約好了,再說我相信允寬需要休息。」
就這樣,她逃出了自己的家。
「茶不錯吧,於嵐?鹿谷買回來的凍頂烏龍呢。」丁珞看著她的朋友。不必於嵐開口,丁珞也知道,有什麼事在困擾著她,自從大一住同一寢室以來,她們就一直是至交好友,共同分享喜樂悲歡,於嵐的情緒反應,她太清楚了。然而於嵐不說,地也不打算多問。
於嵐啜了口茶,將杯子放下,在沙發裡伸長了雙腿。在丁珞面前,使她覺得自在,能不必壓抑自己的感覺真是太好.
「茶很棒,」她說,直直地看著丁珞。丁珞的身高只有一五三,嬌小得一塌糊塗,.她不是美人,卻極有味道—一種端莊沉靜的氣韻。於嵐突然覺得眼睛一陣刺痛。「茶很棒,」她又喃喃說了一遍,「因為是你泡的。」
丁珞在她身前蹲了下來,憂心地握住她的手。
「趙允寬回來了。」於嵐衝口道,「現在就住在我家一—不,他不是為了我回來的。他和既嵐的公司有一個工程要處理。」
丁珞的臉上露出了震驚的神色,「我的天哪!於嵐……這太糟了!」
「比你所能想像的還糟,我媽已經在動他的腦筋了。」
丁珞擔憂地看她,「於嵐」,她小心翼翼地問,「最糟的是,你仍然愛著他,是不是?」
於嵐整個人僵在椅子上,「別開玩笑了,我怎麼可能還愛著他?」她激動得叫了起來,「他像於嵐一樣地進入我的生命,又那樣突然地消失,一走就是八年!連一封信、一張卡片都不曾寄回來過,好像他根本不曾認識過我!這一切對他而言只不過是—一場遊戲,而遊戲已經結束了!他可以那樣不在乎,我為什麼不能?再說事情已經過去那麼久,我又不是白癡或瘋子,怎麼可能還……」
接觸了珞憐惜而心疼的眸子時,她的憤怒突然完全消逝了,「丁珞,哦,丁珞,」她開始激烈地顫抖,豆大的淚珠無聲地滾落,「他為什麼要回來!為什麼要回來!我本來已經把他完完全全忘了!他為什麼還要回來啊!」她撲進丁珞的懷中,不可遏止的抽噎。
丁珞的嘴角抿緊了。如果她手中有一把刀,如果那趙/C寬就在眼前,她真的會一刀刺廠去。該死的,他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一個如此深愛他的女孩!何況,是像於嵐這樣出色、這樣特殊的女孩!
丁珞記得非常清楚,大一時的於嵐,是那樣的亮麗靖新,雖然一點羞澀,卻總帶著那麼多的熱情,去接觸身邊的每一事物。她本來可以交一大堆朋友,可以將社團搞得轟轟烈烈,卻因為一進大學就和趙允寬談戀愛,佔去了她所有課餘的時間,遂使她所交的朋友,只限於同寢室的幾個人而已。但於嵐快樂,並且滿足。
然而,大二剛開學的時候,於嵐整個人變了。她的臉上失去了血色、嘴邊失去了笑意、眼中失去了光彩。她變得沉默、呆滯、而且疏離,彷彿對萬事物都已不再關心。她選了最重的課程,參加了好幾個社團,拚命地用功、讀書。大一時她雖常穿牛仔褲和襯衫,卻總挑明亮的顏色作搭配,不時還會換洋裝什麼的,而今卻總是暗色系的長褲和襯衫,彷彿刻意將自己女性的部分完全埋沒。她很快地在功課和社團上展露出過人的聰明和才氣,為全校矚目的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