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她失去身份,一向以為自己是幸福女容子翔的她忽然發覺自己原名叫祥紅。
吃完一大盤冰淇淋,她內心略為充實一點。
這時,林斯輕輕說:「有兩個辦法供你參考。」
子翔沒精打采看著他。
「第一,你可以佯裝甚麼也沒有發生過,如常生活。」
「如此厚顏,可行嗎?」
「你仍然是他們鍾愛的女兒,既然彼此相愛,何必追究。」
「第二個辦法是甚麼?」
「同父母攤開來請清楚,去與留,說明意向。」
子翔低下頭。
「你看,開口多難,所以他們也一直猶疑,三五歲,太小,十歲八歲,正應付功課,十多歲,怕你一時接受不了事實,到了讀大學,下意識他們覺得你同親生女一樣,索性不說也罷。」
子翔喃喃自語:「並非故意瞞我。」
「你說呢。」
「但,我是誰?」
「你是容子翔。」
「不,我叫祥紅,同苗岱紅一樣,同一年送進孤兒院,那一年,所有女孩都排紅字。」
「現在你是容子翔。」
「我假借別人的姓字,過了廿多年,我原來父母是甚麼人,做何種職業,有何苦衷,長相如何,健康怎樣,我可有遺傳病……」
她站起來,覺得暈眩,又坐下,歎氣。
「慢慢想通未遲,先決定該坦白與否。」
子翔答:「我不能傷他們的心。」
「明智之舉。」
「林斯,你是我良師益友。」
「我送你回上海。」
「我有火車票。」
「我陪你乘火車。」
到這個時候,再不敏感的人,也明白到他對她的心意。
岱紅依依不捨送到火車站。
「容子翔,有空來看我們。」
孩子們一字排開,唱離別的歌:「——等到明年花開時,親自跟你送花來——」
他們送上花園裡剪下的梔子花。
子翔內心淒惶,拉著岱紅的手良久不放。
她想說:岱紅,記得我嗎,我是你幼時同伴祥紅,不過由一對好心華僑夫婦領養,重寫一生。
子翔面色蒼白地離去。
在火車上,林斯無微不至地照顧她。
火車停站,他陪她下車同小販買紀念品。
他買了一小袋焦鹽餅及三個小小無錫泥人。
「看,劉關張桃園三結義。」
子翔強顏微笑,「張飛最好玩。」
火車抵涉,他們叫出租車回到父親家,容太太穿著拖鞋迎出來。
一眼看見女兒帶著男朋友,又驚又喜。
「快進裡邊坐。」
林斯是外交人員,身體語言份外討人歡喜,他講明身份,又提及曾與容先生見過面,容太太十分稱心。
糖果點心茶立刻擱滿一桌,她與林斯細談。
蘇坤活的電話卻到了。
子翔只覺恍然隔世,哽咽說不出話來。
蘇坤活說:「子翔,我得知消息,你那邊事情圓滿解決。」
「你呢,你好嗎?」
「另外一座火山又發作,地底熔岩湧上,火山膨脹,每日脹大三公尺,真是奇觀,我們急於疏散居民,難在居民不願離開家園。」
「災民無處可去吧。」
「子翔,我一有空便與你聯絡。」
電話中斷。
子翔真想多說幾句。
她不得不回到客廳去,聽到客太太叫她:「子翔,我們在書房。」
原來林斯在表演書法,他寫了一個翔字,「中國字最漂亮」,又寫一個颯宇,「這也好看,迎風而立,當然英姿颯颯。」
容太太笑,「子翔,我有事出去一回,林斯,你請留下吃飯。」
林斯並沒有放下毛筆,一揮手,寫下「悠悠我心,豈無他人,為君之故,沉吟至今。」
子翔雖在外國長大,中文是有限公司,但是這樣淺白雋永的句子卻看得懂,心中像含著一枚青橄欖,甘香可口,回味無窮。
書房內插著一大篷芬芳無比的姜蘭,這正是子翔最喜歡的花束,她有點暈眩。
子翔輕輕揭起宣紙,「我會珍藏。」
她正奇怪母親去了何處,忽然大門打開,容太太帶著容先生回來,原來她專程去叫丈夫。
「這是子翔的朋友林斯。」
容先生親熱招呼:「林斯也是我朋友,年輕有為,我印象深刻良好。」
容先生特地抽空回來陪女兒的男友吃飯。
林斯看子翔一眼。
難怪她說,無論怎樣回憶思想,都找不到任何一絲不是親生的痕跡。
她是容家愛女,掌上明珠,珍若拱壁。
子翔顯然也想到這點,她低頭默默吃飯,很少說話。
吃完飯容先生說:「我與老伴去看電影,你們另有節目吧。」
他倆忙不迭體貼地外出,把家讓給兩個年輕人。
子翔有說不出的疲倦。
她說:「我不想繼續人生旅途,我希望一眠不起。」
林斯嗤一聲笑出來。
子翔也苦笑,「我一向沒志氣,讀二年級時在雨後的操場玩,一跤摔到泥濘裡,同學叫我起來,我也哭著說別理我,讓我一生坐在爛泥裡算數。」
「後來呢?」
「老師拉我起身,媽媽趕來替我換乾淨衣服。」
「你看,問題得到解決。」
「他們真偉大。」子翔感慨。
「父母當然都以子女為重。」
子翔忽然想起來,「我哥哥子翊,他可知我身世?」
「他與你差幾歲?」
「他比我大五年。」
「他不會記得。」
「子翊性格與我毫不相似,他幾乎在十歲時已有方向,並且擅長做炒賣生意。」
「那多好。」
「他是否父母親生?」
林斯按住子翔的手,「你別理他的事,子翔,他是你哥哥,彼此敬愛尊重已足。」
第五章
(13)
子翔點點頭。
「讓我拉你起來。」
子翔說:「我去換掉髒泥衣服。」
子翔回到房間,不知怎地,靠到床邊已經睡著。
半晌,林斯過去敲門,沒人應,他在門縫中看到子翔熟睡,他回到書房,取過一本小說,讀了起來。
小說文字極佳,中國人寫中文,當然比殖民地華人或海外華僑強十倍。
但是小說文字需要生命力的光彩,句子太過工整規矩,味同嚼蠟,況且,劇情又無新意,主角不惹人同情。
林斯忍不住呵欠,打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