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欄外人了?」她笑。
我苦笑。
「你與占姆士的一段情——」
「別亂說,我們是清白的,」我擠擠眼。
南施轟然笑出來。
我白她一眼,「你為何不去吃雞包翅?」
她笑著搖頭,「史提芬呢,他還不來接你?」
我用手撐著頭,「大姐,真是有緣分這件事的,他等我九年,可是等到真有機會,我與他竟失去了聯絡,你說多荒謬。」
「可憐的史提芬,他也該知道馬寶琳這女人的心念一天轉七十次,機會瞬即立逝,他趕到香港時怕要步梁山伯之後塵——」大姐吊起喉嚨做唱白:「我來遲了。」
我歎口氣,「這倒未必,我已決定嫁他。」
「世事多變幻,我看來看去,寶琳,你不像那麼好命的人: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有福氣頂著丈夫的姓氏無名無聞在家養寶寶的。」
「何必說這樣的話百上加斤。」我不悅。
大姐含笑喝著咖啡。
我問:「中環那些男生都還那個樣子?」
大姐差點噎住,她笑道:「唷,新聞越來越鮮,林青霞訂婚以後,月入一萬以上的王老五覺得非常寂寞,打起鄧麗君的主意來了,此刻中環起碼有三五千名疊著小肚皮、做點小生意、頭頂微禿、開部平治的才俊們,到處挽人介紹小鄧呢。」
我很想狂笑,但不知道怎地,只覺淒清,於是牽了牽嘴角。
大姐說:「都麻木了,寂寞如沙漠。」
這樣子比較下來,史提芬也不愧是個好丈夫,我黯然。
大姐振一振精神,「怎麼,還打算在家享福,當心骨頭酥了。」
我不出聲。
大姐責問道:「寶琳,你臉上老掛住那個蒼涼的微笑幹什麼?」
我一愕,「我幾時有笑?」
「還說沒有?一坐下來就是那個表情,雙目空洞,嘴角牽動,像是四大皆空,萬念俱灰的樣子,幹什麼……?」
「史提芬不見得在沙漠搭個帳篷就過一輩子,他總會回來的,何必心灰意冷?有空閒就為自己辦辦嫁妝,打扮的漂漂亮亮等准夫婿來迎娶。」大姐說。
我只覺得深深的悲哀,絲毫找不出具體的因由。
南施輕輕的問:「你愛上了占姆士?」
我不耐煩的說:「沒有可能的事。」我總是否認。
「如果不想嫁史提芬,押後也是可以的——」
「大姐,我們出去逛逛百貨公司,我想買一件禮物。」
「心中有什麼特選?」她問。
「別緻一點的東西。」我說。
那一日,浪費了南施的寶貴時間,唯一的收穫不過選到了一件合心意的禮物送占姆士。
第五章
回到公寓,倒了威士忌,邊喝邊看電視新聞——
不再有占姆士的新聞。
我那老友明天就該打道回府了。我攤開報紙,翻到聘人版,五花八門的職位空缺,式式俱備,種類繁多,不怕沒事做。骨子裡都一樣:穿戴整齊了捲著舌頭去說洋話,不是不肯受委曲,不是不聽話,不是不肯敷衍人,不是沒有真才實學,不是不願吹捧拍來陪著他們混,不是不肯苦幹,卻還得看大爺眼睛鼻子做人,爺們喜歡你,你的真本領才有了著落,否則就冷板上坐十年八載……
捱到大學畢業,也並沒有獲得世界之匙,我苦笑了,願白領們都來同聲一哭。
我取過一隻枕頭,壓住了臉,培養睡覺的情緒。
電話鈴嗚嗚地響,我去接聽。
「寶琳?」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
「是。」我有氣無力,「哪一位?」
「我呀。」
「你是誰?」
「天,我是史提芬,寶琳,你連你未婚夫的聲音都不認得了?」他好興奮。
我跳起來,「霍」地坐直,「史提芬?」忽然聽到他的聲音,卻猶如陌生人一般。
「罵我吧, 罵吧, 寶琳,我明天立刻去買飛機票回來接你。」他雀躍萬分。「在撒哈拉我看到了最美麗的蜃樓,人家都說會給我帶來好運,果然,一回家便讀到了你的電報。」
一個月前的電報。
我問:「你現在在家裡?」
「寶琳,真抱歉,我離開了那麼久——」
「你去摩洛哥幹什麼?」
「一份地理雜誌邀我去拍點照片……這是題外話,寶琳,廿四小時之後我們可以見面了。」
「你記得我家地址嗎?」我提醒他。
「當然記得,」史提芬說:「不來,我會對你好,你是不會後悔的。」
但是我卻只覺得他的人很遙遠很遙遠,聲音亦很遙遠很遙遠,他並沒有給我一絲一毫的安全感或是歸屬感。
「等我來!」他說:「寶琳,我愛你,你知道我是一直愛你的,再見。」
我緩緩放下聽筒。
我可以想像得到的孩子氣的面孔,脹的通紅的脖子,一夜睡不好,訂了飛機票趕來看我……但是我不愛他,此刻我需要結婚,但是我不愛他。
結婚與戀愛是兩回事,這我知道,但自小到大,我有信心,我本人可以把這兩宗大事聯繫在一起,如今忽然發覺自己淪落到這種地步,要為結婚而結婚了,忽然悲從中來,震驚得不敢落淚。
我一個人坐著,窗外的暮色漸漸罩籠,我也沒有開燈,天竟黑了。
我如住在五里霧中,不知身在何處。
那夜我躺在床上至鼻酸眼澀,方才入睡。
夜裡做夢,人沒有老,樣子沒變,只是自己厚厚的一頭白髮,夢中慌忙的想:怎麼辦呢,要不要染?一事無成,頭髮竟白了……
門鈴大響,我悚然而驚醒。
一睜眼只覺得雙目刺痛,紅日艷艷,不管我的頭髮是否雪白,我心是否創痛,太陽照樣的升起來了。
我去開門,門外站著占姆士。
在白天,我做人是很有一套的,連忙將慌亂鎮壓下來,掛上一個叫歡容的面具,跟他說:「占姆士,這麼早,不是說下午三點嗎?我都沒洗臉,一開口,口氣都熏死人。」
他靜靜看我一眼,進屋子坐下。
占姆士又換上他深色的西裝,理過頭髮,一雙黑皮鞋擦得光可鑒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