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莫失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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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頁

 

  她這種玩法,宗旨也就是為了玩,不為其他,她既不哄人又不騙人,更不眼淚鼻涕,也不講究什麼好處,和諧便在一起,不好就分開,乾脆得很。我很想念她。那一段舒舒服服的放肆日子,是不能再來的了。

  然而即使是婉兒,也還是要老的,到時又怎麼樣呢?

  婉兒會說:「呀,可是我年輕時候美過。」我不是一個適合她的人。憤怒過後,我覺得我配她不起。

  我配不起我兩個女朋友,我負了一個,又追不上另一個。

  但是我用功,默默的讀著書。

  碩士班四十個人,我考了第一。

  開學生會的時候,我意外的見到了婉兒。

  她與一個男孩子在一起。男孩子是外國人,一頭金光燦爛的長鬈發,垂在肩間,一張臉秀氣驚人,像寶底昔裡筆下人物。婉兒黑髮,烏亮奪人的童花頭,兩人坐在一起便是一幅風景畫。

  啊?我想,她原應與這樣的人在一起,可以享受—天便享受一天,怎麼可以跟我這種人動成家立室庸俗的念頭?我又不能欣賞她,事事對她皺眉。

  她看見了我,向我走了過來。

  她穿著一件白麻布繡花長衣裳。她走過來。

  她走過來,我看著她。

  她看著我,眼睛裡都是愛念想念,非常柔和的一種惆悵,我忽然覺得婉兒長大了,而且她始終一貫的愛我。不過對我這種人,也只好用不瞅不睬的方法來解決,對我仁慈點,我便糾纏不清。

  我明白她的感情。

  她是永遠不會回來了。

  她棄我並不是為了更好的,因為她根本沒有追求更好的。她也不曉得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她不過順心而為,碰到了什麼是什麼,又不愛管束。

  這才是她的真面目吧。

  她母親曾多次暗示過我,我竟不明白。

  現在我是知道了。

  她輕輕的說:「家明,我不過是那樣的一個人。」

  我點點頭。她不是那個回家度假的女孩子,我誤解了她。她不是那個說「小王子」的女孩子,我誤解了。當她的父母、背景不在身邊的時候,她就是這樣的。她也想滿足我,滿足家庭,究竟沒有做到。

  我點點頭,我說:「我明白。」

  她又走回她男朋友的身邊去。

  我並不瞭解她。一向我把她解釋為一時的水性楊花,終於還是要回頭來求我的,但是……她是不會回來了。

  我喝了很多酒。

  我跟同學說:「考完了還不鬆一鬆,怎麼辦,真想生肺病不成?」

  喝得很名正言順的樣子,然而誰都明白我的酒是為了什麼才灌下去的。過了一會兒婉兒就來了。我背著她,竟然沒有勇氣抬起頭來。

  再醉我也不敢說話。叫我說什麼?指著她說:「你!我是放棄了小令來追隨你的,如今你卻這樣!」這成了寫言情小說了,我沒有這個膽子。

  我知道我是再見不到她了,猛然一回頭,才看到她衣裳一角。藉著酒意我的眼淚如水一樣的流了下來,也不知道是為了什麼,可能是為了寂寞,為了委屈,為了不懂事,為了永恆,所以做了很多蠢事——但什麼是永恆的呢?

  同學們都來勸:「……太不像話了,這樣的女孩子……」

  「不……你們不明白的。」我說。

  我是由同學送回家的。

  我想起第一次見她的樣子:一頂草帽,都是絹花,棕色的皮膚。她的父母希望借我的力量把她往回頭的路上拉,結果她像蝴蝶似的飛走了。

  時間對我來說,沒有過去,我一腦子的小令,而小令還是穿著花旗袍,坐在那間夜總會裡陪中年人吃夜宵。她是一個舞女,而婉兒,婉兒是一帽子絹花,叫我「家明哥哥」的女孩子。

  我無法接受人會變這個事實,因為我自己是始終不變的,我也不希望其他的人變。我想我是個悲劇。天下竟有我這樣不切實際的人,我總是妄想時間會留住,不要過去,著我。

  回了家,我埋頭痛哭。然後醉了,倒在床上便睡。我忘了脫衣裳,忘了蓋被子,第二天中午才醒的。

  醒來之後比平時更加落寞。第二天還是要起來做人的,早上是無法逃避的一個開始,喝醉也沒有用。

  我不覺得寂寞,寂寞已是生活的一部分,我想找一個說話的人。我嘴是苦的,心也是苦的。我穿好乾淨的衣服,一個人走了出去。散散步吧。

  天氣很好,陽光使我頭痛,我稍稍睜開眼睛來,漫無目的向前走去,一步又一步。

  忽然之間我想回去了。回去看每一個人。趁這個機會,為什麼不回去一下呢?要回來還是可以回來的。

  我坐在公園的長凳上,我對面有一對情侶,相擁著吻了又吻,吻了又吻,真正的目中無人,這世界裡只有他們兩個人。

  是的,真正的世界裡不過只容得下兩個人,何必要理會別人說什麼?婉兒得到了她的快樂,但是在別人嘴裡,她是一個很不堪的女孩子。不堪又有什麼關係?她在享受。這些日子來,我無異給人一個循規蹈矩的印象,但是我得到了什麼?

  我歎了一口氣。正夏天呢,池塘裡的鴨子游來游去,那對情侶還是緊緊的妞在一起,麻花似的。

  我應該回去了吧。

  我起身,回家,取出了證件,去訂了機票,辦了出入口證。我在銀行還存有一點錢。

  電報上怎麼說呢?飛機票是兩星期之後的,寫信也還來得及,信上又該說些什麼?我就說想念父母吧。這也是個理由。只有在極孤獨的時候,我才想念父母,回去看他們,是天經地義,堂而皇之的理由。

  但是小令呢?香港是一個人小得驚人的地方,所有有可能相遇的人,都往同一個地方擠,如果萬一我見到了他,我該說些什麼?我還能夠開得了口嗎?

  我害怕看到她,這種時候,見到她是不適宜的。等我的感情傷痕恢復過來了,才好見她。要不回去了,就索性躲在家中,一步也不出門,躲完了一段日子,再回來讀書。不過從長遠說我還是要回家的,將來找到了工作,難道還是躲著,躲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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