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有像以前那樣一股腦兒對我訴苦,現在她說得很少。
對我說話又有什麼用?我的氣漸漸平下來,我又不能幫她。她把辛酸的一面藏起,也好叫親者痛少一點。
她是體貼我維持沉默的吧?我太粗心了,沒想到。
她說:「現在我們兩母女生活是不成問題了,我想盡量省一點,做幾年,也就不做了,但是這兩個月下來,發覺要省是很難的。不過媽媽不必為開門七件事煩惱,我也就算了,誰還想明天了,也不過是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鐘罷了。以前爸爸與媽媽何嘗不想天長地火呢,奈何人算不如天算。」
「那麼你也就不要想那麼多。」我說,「生活是不可料的。」
「是呀,當初大家同學……我時間多了,難免想東想西。」
她苦笑了。
「你現在有空嗎?我們還能出去走走嗎?」我問。
她搖搖頭:「我情願在家與你坐著說話。與你說話,就像與自己說話一樣,太舒服了。你不知道,這兩個月來,我跟著客人,那裡都去過了:好的夜總會、俱樂部、什麼會所、賭場,形形色色,看得不要再看,都膩了。做舞女與做戲沒有兩樣,碰見什麼客人,演什麼角色,我很有天才呢,你相不相信?遺傳的。」
「小令,不要嘲笑自己。」我說,「千萬不要。」
「怎麼見得我是嘲笑自己呢?我說的是實話。」她笑。
「你這樣多傷我的心。」我說,「來,大家快樂一點。」
「你說話少了,你對我也不比以前了。」她搖搖頭。
我笑了,我多麼擔心她變了,她不再需要我——
但這種顧忌是多餘的,我們又恢復以前一樣的交情了。
「我等你來看我,等了多久,老以為你不來了。」
「現在不是來了?」
「考試我是知道的,再沒料到你家裡會出了事。」
「不巧得很,天天在醫院裡陪著媽媽……」我再解釋。
「我明白。」她的聲音低下去,「我沒有奢望,我不妄想什麼,只要你來看我,我還是有這麼一個朋友——」
「你放心。」我說。
她沉默了。
茶几上放著一大盆菊花,都有碗口大,濃濃密密的花瓣,散著青草昧。那只瓶是好的,雪白,是不是真的宋瓷!以前林先生有很多這類東西,賣得差不多了,剩下一隻,也是有可能的。
小令見我看牢那只花瓶,笑了。
「你認得它?說起這瓶,真可笑。爸爸去世了,我們就什麼都羊肉當狗肉賣,後來在一家古玩店裡見到了它,認出是我們的東西,又好歹討價還價,以十多倍的價錢重買了回來,並不是真的宋瓷,但是舊瓶,有一個客人來了這裡用點心,看著這瓶,居然對我尊重起來——好笑不?」小令說。
我一點也不覺得好笑,有暴發的,也有沒落的,小姐做了舞女,有什麼稀奇?
「我最恨逢人訴說身世,說以前的事。那算什麼英雄?媽媽也好,很少在陌生人面前提往事,沒的玷污了爸爸的姓名。以前的公主,也是以前,現在我是舞女。」小令說,「我名字也改了,並不是小令。」
我默默的聽著,聽著她的近況。「改了名字?」我問。
「是,在舞廳裡,我叫林玲,多個王字旁。」
我笑了笑。
「你一定在想,這種名字!」她笑了,笑得較為自然。
我問:「你真的不要出去走走?」我怕她在家耽著悶。
「你聽我的話,覺得煩了?」她睜睜眼睛問。
「才沒有,聽幾天也不悶。」我說,「我想你出去散散心。」
「我不悶,而且過一下就上班了。」她伸了個懶腰。林玲,我喃喃的在心裡嚼了幾遍。林玲,真可怕。
是誰給她起了一個這樣的名字?恐怕是舞女大班。
唉,還研究這個幹什麼?
小令留我吃飯,我看看鐘。她們家裡晚飯吃得早,六點鐘就樣樣擺好了,她回來還得吃宵夜,那派頭是很厲害的,難怪她說省不下錢。
穿也是要緊的一環,她得常換衣服,閃亮的、鮮艷的、新款的,她得下本錢。
她向我眨眨眼。「小財不出,大財不來啊!」她說。
這算是賣風情嗎?真是啼笑皆非,再裝也還是個孩子。
恐怕就是這種天真中的風塵,才使她短時期紅起來吧?
這年頭哪裡都是新面孔值錢。但是新面孔能新多久?
我心中塞著一千個一萬個問題,一頓飯吃得勉強。
林太太恢復了以前的作風,一直夾菜送菜的。
她本來就熱誠好客,性情也爽直,不過是做了幾年舞女,所以其他的太太就對她退避三舍。一半是妒忌吧?看她風流了這些年,還得到一個好歸宿。其實風流不風流,也只有當事人知道,像小令這樣,誰敢說她沒有委屈?
良家婦女,嫁了人的,就會有意無意的妒忌她們。
也許我說錯了,但像媽媽這麼的一個明白人,尚且帶著有色眼鏡——不相信有芳草,或是她覺得不值得慢慢的去尋芳草。
我說話真是說得比較少。
林太太說:「家明,你沉默了,我們對你仍然像以前一樣,你放心,我沒有將小令塞給你的道理。」她笑,「現在你們倆走的路完全兩樣了,你是個朋友,來與小令說說話,我感激你,如此而已;至少你們是從小玩大的,你瞭解她,我們沒有其他的意思。」
我的臉紅了。
偷眼看小令,她倒很自然的吃著飯,事不關已的樣子。
往日她早就哭喪著臉逃回房去了,她無可否認的變了。
不過那變化不大,我知道,我現在知道她不會變到哪裡去的。她的本性好,如果她肯等我,多說沒用,我是等定小令的了。我一畢業就把她帶走。
我相信小令不是貪慕榮華富貴的人,做舞女又有什麼榮華富貴可言?即使是的話,到那個時候,她也該看穿了。林太太,我認為她是一個不錯的人,環境逼人,不能盡怪她,到了如果她們有了積蓄,恐怕就放小令跟我走了。她不會把女兒當搖錢樹的,既然生活有著落,她不會勉強小令。至於我,既然以前有林伯伯,我要小令,也不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