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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頁

 

  「我心寒。」我不悅。

  振元歎口氣。

  但到了星期六,我還是出席。

  姐面色非常不自然,但她還是到場,我也頗佩服她的勇氣。

  齊先生與振元很談得來,我與老姐很靜。

  至甜品上來時我終於說:「齊先生很好,機會要把握。」

  姐彷彿有點感動,我看不清晰她的表情,她老低頭。

  我又說:「小朱也有女朋友了,恐怕今年是旺季,人人趕著結婚。」

  她低下頭,那慚愧之意,就很明顯。

  我心中芥蒂去了一大半。正如振元所說,並沒有造成損失,又考驗到振元是一個最高貴百毒不侵的人,我似乎還得因此感激老姐。

  過半晌,老姐說:「謝謝你的睡衣。」

  「不客氣。」我說:「那天我一直盯著你。」

  她無言。我也不再說什麼。

  齊先生說:「她們兩個,倒是很靜。」

  振元笑說:「娶妻若此,天復何求!」

  振元這樣一說,等於是作了大姐的保人,齊先生更放心。

  回到家,我抱怨他做濫好人。

  振元說:「小姐呀,她是你親姐姐。」

  「做她的保人可不易,她不會感激你。」

  振元說:「我可不是要誰感激我。」

  「你太偉大了。」我說。

  「別取笑我好不好?」振元笑。

  過一陣子,齊先生要回請,這一次連老媽也請在內,看樣子事情有七分光了。

  齊先生有意無意之間提到他與大姐相識的過程。你真不會相信有多浪漫:他向她問路,她陪他走一程,兩人便走去喝咖啡,便約會起來,真是千里姻緣一線牽。

  大姐那種不正常的醜惡之態完全收起來。要多賢淑懂事就有那麼溫柔體貼。

  但我是知道她另一邊面孔的,即使不恨她,也敬而遠之。

  我默默禱告:快快走吧,快快走,別待我脾氣一時不好,一時間不小心把她的秘密洩露出來。

  在席中齊先生說:「也許大妹會不捨得香港。」

  姐透露心聲,「我有什麼不捨得?我在此地又沒有做過什麼光宗耀祖的事。」

  是的,對她來講,這裡代表失意。

  我想她會毫無留戀的走。

  自從那次會面之後,我才鬆口氣,姐與我的一段恩怨,也到此為止了。她如今的身份那麼矜實,自然不會像亡命之徒,四出惹事。

  我問振元,「我是不是很討厭?為什麼連親姐姐都不喜歡我?」

  「我喜歡你,不就夠了?」

  「不夠。」我搖頭,「你老老實實對我說,為什麼那麼多人要我好看。」

  振元說:「我不知道,世人僧人富貴嫌人貧,被人憎好過被人嫌,你不可能贏得全世界。」

  我無奈。

  這次我與振元到外國,主要還是要與他女兒見面。看樣子姐的婚姻比我的更單純,所以,她那個時候,何必眼紅。

  我們動身前一日,小朱打電話給我,說他要結婚了。

  我數數日子,至多只有三個月,「這麼快?」

  「是的,走得久了,互相看穿了,但覺千瘡百孔,都給不了婚。」

  他有他的一套理論。

  「我大姐也要結婚了。」我說。

  「我聽說是。」

  「你們都比我結得快呢,」我說:「當初還為我結婚看不過眼,小朱,當心我把你的事說給令未婚妻聽。」

  他抱歉的笑,「你大人有大量。」

  「我不是量大,我是精力差。」

  我掛了電話。跟人歪纏,是要精力的。

  我與振元終於動身了。

  真是感慨,這半年來,那麼多人要我死,要我的名譽掃地,要破壞我的婚姻,為的是什麼?頂多我做人囂張一默罷了,那些人便要拿我就地正法。

  我、永遠不會與姐姐成為好朋友,我是個記仇的人。

  到了美國,見到振元的女兒。

  她是一個刁蠻的女孩子,對我不瞅不睬,雖然不用同她一起生活,也令人好不失望。

  我沒有同性緣,女人都不喜歡我。

  振元說:「有利害關係時才不喜歡你。」彷彿我應當慶幸的樣子。

  蜜月中夾著一個賭氣的孩子,特別不開心,簽來離開美國,進入歐洲境界,才玩得高興起來。

  我對振元很忍耐,木已成舟,自己挑選的丈夫,況且到底他的優點很多,不能事事計較。

  玩了兩個月,回到家中,母親說姐姐與齊某也動身到美國去了。

  分明是避開我們。

  母親說她沒想到一年嫁掉兩個女兒,老懷大慰。

  我推開姐姐的房門,多年來第一次走進去。

  小小的床,小小的梳粒治,收拾得很干掙,但不知怎地,就是有股寒酸的味道,書架上有幾本小說,像煞那種小家碧玉的臥室,花瓶還有幾枝謝了的蘭花,旁邊有幾張照片。

  老實說,在這間房子裡過一輩子真是非常難堪的事,雖說茶飯不愁,但人不比畜牲,人有奢望。

  我為她難過,在這種環境裡,人會漸漸絕望,繼而心胸狹窄,做出一些非常理可以推測的事來。

  現在她應該沒事了。

  我掩上了房門。

  我離開家,開車去接振元。

  正式做人家的妻子。我想,從此過著謹慎的生活,比不得以前自由自在,肆意活潑。

  其實結婚的最好年齡是像姐姐那樣,三十多點,一切都定了型,可以毫無顧慮的開始新之一頁。

  我都不知她為何會妒忌我。

  其實我羨慕她才真。

  母與女

  我一直希望母親可以脫離現在這種生活方式。

  她的男人不是我的父親,我不知道我的父親是誰,但是此刻供養我的人是她的男友,一個商人,有妻有子。換句話說,母親是她的外室。

  我的地位多麼尷尬。

  在念中學的時候,我覺得很羞恥。孩子們都要面子,一點點小事都下不了台,很會妒忌,否則怎麼會有「我不同你玩」這種事,因此我很看不開。

  從來不叫小朋友來家玩,也不叫母親去任何與學校有關的場合。

  在中學我過得非常寂寞,升了大學之後,也許是比較懂得思想,也許是習慣了,與母親的關係好得多,但我們始終不很接近。

  母親與她男友,現在也很老夫老妻的樣子,他始終沒有離婚,但也絕對不會跟母親分手,一星期來五次,在我們這裡吃晚飯,聊一下天,到九點多便打道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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