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用紅筆在小說背後批了八個字:「毫無新意,毫無誠意」。
我撥電話請施小姐派人來把原稿取回。
去做建築師吧,抄貝聿銘,抄懷特,抄愛歷遜,都不會有人揭發。
那天火氣不知為什麼那樣大。
不過,我這個人,動輒光火,已成事實。
也許就是這把火,燃燒我心,使我有那麼多的話要說,一直寫了那麼多年。
接著一段 日子,我忘記了這件事,繼續伏案寫寫寫。
我寫得很小心,因為這是我的營生,我尊重我的行業,漸漸有點節蓄了,對稿費不那麼計較,可是仍然在寫。
當眾發生許多事,誰紅了,誰沉下去,誰通過人事關係得了什麼獎,誰走愛國路線,誰宣傳得法,誰告老還鄉,我還是寫。
一年間只抽得出幾個星期空間度假。
五年前辦移民,到了溫哥華,有點感慨萬千,一邊苦中作樂,到處逛,看風景。
經過著名的海灘路,看到廣告牌上用中文寫著「黎志堅建築師地盤」,覺得這名字好熟,又想不起是什麼人,只得說,「華人在溫哥華很有點地位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們在一家考究的中菜館吃飯,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抬起頭,那人微笑說:「還記得我嗎,我是黎志堅。」
我忙道:「人生何處不相逢。」
原來是他,他是那個怕女兒會成為作家的人,其實他的恐懼是多餘的,世上聞名的作家並不比有名的建築師多。
「能請你過來喝杯咖啡嗎?」
他鄉無論遇到誰都算是故知了,我說不介意。
在他桌子坐下,我問:「令千金怎麼樣了?」
他笑笑,「我們還沒謝你在她小說上打的評語。」
我問:「她有沒有順利升上建築系?」
「她已輟學。」
「什麼?」
「她說她對學業沒有興趣,中學畢業後決定找事做。」
「你允許她那麼放肆?」
「不許也沒法子,我們無法控制她。」
我忐忑不安,「她仍有寫作嗎?」
「有時寫,有時停,」黎志堅十分無奈,「看情形她並不知道她要的是什麼。」
我深覺可惜。
「孩子不聽話,一點辦法也沒有,我比較看得開,她母親則不,好幾次逼得她幾乎離家出走。」
我忽然問:「這孩子在哪裡?」
「她?香港溫哥華兩邊跑,此刻在舊金山度假。」
我笑了,「其實這種優秀的環境最適合培育作家,不知她的小說寫得怎麼樣了。」
黎志堅答:「上次看了你的評語,她哭了好幾次。」
我不以為然,「不可能每次都叫人讚不絕口,拙作至今仍叫人誹議,我從來沒哭過。」
黎志堅笑。
「沒屋住沒飯吃才哭未遲,動輒淌眼抹淚,哪裡算是好漢。」
黎志堅困惑,「聽說你不住勸女讀者做好漢,這是正確的嗎?」
我立刻責問:「不然做什麼,做含羞草?」
他的嘴當然不比我厲害,即時噤聲。
「令嬡幾時到溫哥華,請她撥電話給我。」我留下電話號碼。
人之患,好為人師,給人意見或忠告,是最最吃力不討好的事,可是我決定見這個女孩子一次。
我還記得她叫黎祖兒。
剛把房子佈置好,黎祖兒的電話來了。
我同她說:「會開車嗎,要不要人接?帶一篇近作上來,三點半等你。」
她很準時,駕一輛小小紅色跑車,還帶著糕點,外型比我想像中秀麗,看上去,活脫似個藝術家。
她穿一套自動打皺舊絲絨衣褲,有浪漫氣質。
見了我,語氣似熟人,我所有讀者都當我是老友,真幸福。
祖兒問:「園子裡是你的孩子嗎?」
「是。」
「將來,也從事寫作嗎?」
「不,」我很坦白,「最好做建築師,在工務局找份工作,有得升就升,沒得升拉倒,做人不過是一宿二餐,那麼辛苦幹什麼。」
「專業寫作是很辛苦的吧。」
「固然是,可是把作品賣出去換生活更加辛苦。」
黎祖兒笑,「你說話同你文字一樣。」
我無限感慨,「可是老了。」怕老怕得不能言喻。
黎祖兒忽然說:「我聽了你的忠告,現在寫小說,不再抄襲他人風格了。」
「那多好,與其用時間精力摹仿抄襲,不如自立門戶。」
「可是有人抄完還得獎。」
「人家幸運,各有前因莫羨人。」
她取出一份原稿,放在桌子上。
「你幾時重返校園?」
祖兒搖搖頭,「我恐怕注定要令家人失望,我不想升建築系,我只想成為一個作家。」
我小心翼翼地問:「是我令你傷心?」
「沒有,你的評語中肯。」
「你爸說你哭了。」
「我年幼軟弱。」
「不會因此自暴自棄吧?」
祖兒笑了,「你同我父母一樣,是個大學迷,認為人不念大學簡直不配講話,可是社會上賢達有幾個是大學生?」
真的,還有人以沒興趣念大學為標榜。
我惋惜,「可是讀大學是一種享受。」
「人各有志啦,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我與她很談得來,可是我並沒有達到目的,我本想勸她返回校園。
送她出門的時候,我說:「祝你成功。」
「成功的作家?」
「無論你想做什麼。」
她笑了,駕著紅色小跑車離去。
我再次拜讀她的作品,有點訝異,她好像真的開了竅,描寫主角的心理狀況,十分細緻,可是因為生活圈子狹窄,題材受到限制,多讀幾年書,肯定對她的寫作事業會有幫助。
得到她的同意,我把她的原稿寄到香港刊登。
她已經廿一歲,如果想做一個作家,就助她一臂之力吧。
我還替她取了筆名。
黎先生與太太知道了,也許要揍我。
黎祖兒的寫作生涯持續了大半年,忽然中止。
編輯追了幾次,聽說黎氏搬了家,好像到瑞士去了,也就不了了之。
很可惜,她沒有持續苦幹。
一支筆非要練練不可,不然,多大的天才,也會湮沒。
我當然還在寫,真要命,才疏志高,永遠對作品感覺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