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舊歡如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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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後來都說何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財產落在她手中,餘者由子女共分,有人不服,但遺囑立得清清楚楚,反對並不生效,分了家產之後,她與何家的人就沒來往了,聽說獨自住在一間大屋子裡,生活日趨神秘。

  這一段大新聞,像所有新聞一般,只所鮮了三五十天。

  媚媚就是這樣,成為了一個年輕的寡婦。

  在正常的情況來說,沒有一個人的身份比年輕的寡婦更為悲慘,但是世上往往有奇異的例外,我相信媚媚便是罕見的例外。

  她要的是錢與權勢,使她擺脫少女時期的窮困,她得到了,凡事都娶付出代價,若果何氏到八十歲才壽終正寢,那麼媚媚付出的代價更鉅。

  她不是一個簡單的女孩子,她的城府很深,從小事可以見大事,從頭到尾她沒有得罪過我,我始終還是她的朋友——一般女人做得到嗎?

  她在社交場所中仍然活躍,信不信由你,追求她的人很多,男人們並不介意她的身份,並且有著太多的傳言與緋聞。

  他們見到的只是她的財產和她華美的形象。這便是一個如此傖俗膚淺的社會,鬱鬱不得志的人大可以歎聲曲高和寡,然而大眾是永遠追隨嗶眾取寵的一群的。

  在這個當兒,我的心情死灰復燃,開始與一位漂亮的小姐約會,她是我同學的妹妹,師範畢業,在一間中學教書,吸引我的,是她一雙慧黠的眼睛。

  每當我發謬論的時候,她都溫和地微笑,耐心地聆聽,我喜歡她的眼神,它們在告訴我:「老小子,你盡情的說吧,我有一雙好耳朵。」幽默而容忍,像一個年輕動人的母親。

  我的母親生我的時候已四十多了,她的形象屬於兒童樂園,不免有點落伍,我們從未好好談過話。姐姐很拘謹,為生活擔子壓得喘不過氣來,沒有心情聊天。至於媚媚,我太愛她,時時呵護她,很多時候,我都只有聽的份兒,沒有張口的機會。

  到了現在,我生命中第四個重要的女性出現,恰逢其時:工作有點基礎,心情也大好,我忽然輕鬆起來,從一個小老頭變得富幽默感,也很懂得表達自己,與女友的關係如魚得水。

  我最喜愛的題材是幸福。

  我會說:「……原來幸福是沒有標準的。以前小時候,我們老以為一家數口夠溫飽有親情無疾病便是幸福,現在不一樣了,現在有些人覺得居有大屋,出有平治才是幸福,有沒有親人倒是其次,說真的也怪不得人人變得那麼勢利,有錢不必吃苦啊。」

  女友抿著嘴笑。

  我自嘲地聳聳肩,知道自己說話象衛道的酸葡萄——總算承認錢有它的好處了,但還採取敵對的態度。

  過沒多久,我倆就訂婚了。

  我覺得我自己找到了幸福,要什麼有什麼謂之幸福,我是一個平凡的人,我要的是一個平凡的女人,一個平凡的家,兩個平凡的孩子(一個叫平,另一個叫凡),如此而已,既然如願以償,當然幸福。

  帶著未婚妻子去參觀珠寶展覽,我笑問她:「我們也要買一枚鑽石戒指吧?」

  她得體的說:「不必了,我情願換只洗衣機,裝多部冷氣。」

  我深慶娶得賢妻。

  她說:「以我看,這裡陳設的珠寶,都不如那位年輕貴婦所配戴的。」

  我的眼光依她所指的方向看過去,看到了在剪綵的貴婦:一襲設計精緻的黑衣,襯著一套珍珠首飾,珠子都有眼珠子那麼大,發出圓滑的光輝,映在她的臉頰邊,顯得光彩怡人,美人如玉,相得益彩,我看得呆了——這不是媚媚是誰?

  她風度更好了,人更漂亮了。我相信她是快樂的,她終於可以高高在上,受人們眼光的拜膜。

  她並沒有看見我,我也不希望她看見我,趕緊往人群裡縮。

  未婚妻問我:「她就是何媚媚?」

  我點點頭。

  「人比照片還漂亮。」

  「是的。」我說。

  「聽說她以前只是個銀行小職員。」未婚妻說:「大概是謠言,依我看,這樣的風度,非十年八年也培養不出來。」

  我仍然微笑。

  未婚妻低聲說下去,「據說追求她的人很多,都是富商爵爺之類,不知她花落誰家。」

  我挽起未婚妻的手臂說:「走吧。」

  如果我說,三年前她差點兒花落郭家,不會有人相信吧,何必再提呢,過去已屬過去。

  過去已屬過去。

  寂寞小姐

  寂寞真是我們最大的敵人,此外就是時間,寂寞的時間簡直能夠置我們於死地。

  媚媚一與我吵架,就會說:「若不是為了怕寂寞。才沒有那麼好的興致與你一次又一次地重修舊好。」說得也有道理。

  這樣說起來,媚媚天天跑到寫字樓去坐著,雖然說是為了薪水,但如果時間可以打發,她經濟情形又不見得那麼壞,就不會對著一班乏味的同事度日了。

  我笑稱她為「寂寞小姐」,因為她是那麼怕寂寞,忍受不了寂寞,所以她愛熱鬧,無端端拉了我到親友家坐著,不是過年也吃牛肉乾,嗑瓜子,端張椅子霸個好位子看搓麻將。

  一回到家她就歎沒意思,沒有意思她又忙著去應酬,真矛盾。

  她一天到晚節目安排得滿滿,即使只有三四天假期,也得往東京去走一趟買衣服,整個人是動態的,一刻靜下來的時間也沒有,流行打網球,她又忙著跟風;見人學插花,她也去參加草月流學習班,東奔西跑,不亦樂乎。

  她又有一班姊妹團,經常聚會,在一起吃酒猜拳,都是時下的所謂事業女性,但是在這一類聚會,她從不與我一起列席,別以為媚媚糊塗,精明起來,也就是一個厲害的小婆子。

  開頭與媚媚在一起,頗有「疲於奔命」的感覺,日子久了好一點,有很多場合,大丈夫說不去就不去,頂多吵嘴,她也拿我沒奈何。

  今天她一早穿戴好了,約我在大會堂婚姻註冊處見面,她的一個表組結婚,她去做伴娘,人家送她一襲伴娘新衣,全身是荷葉邊,我見了就說:「真土。」但她還是穿上了.媚媚對任何事都有股喜氣洋洋的起勁,別人覺得她無聊,她自己可享受得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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