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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

 

  我心如刀割,掉轉頭離開。

  心痛的感覺持續很久很久。

  在辦公室中,我變得呆若木雞。

  小虞說:「又一家雜誌惹麻煩,當事人讀了訪問頓時炸起來。沒有什麼比不忠實的記者更討厭,無中生有,斷章取義,烏攪。例如被訪者說:張小姐也認為女性應該獨立,否則好像浪費社會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實,寫成:張小姐認為獨立女性浪費社會栽培。還有,唯恐天下不亂,人家一時不察,漏了口風,他又抓住小辮子,大做文章,語不驚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來出名,敗類太多。」

  我問:「我們這行算不算厭惡性行業?」

  沒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無聊。

  為什麼我不是教員、律師、醫生、文具、清道夫、售貨員、大班、經理、運動員、間諜、軍人、警察、模特兒、攝影師、演員、畫家、作曲人?

  為什麼我偏偏是個撰稿人?

  一千個行業,偏偏選中這一行。

  又偏偏李觀儀最怕這一行業的人。

  整件事像一個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訪問!於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與她碰頭,等她與我產生感情……

  但願我這麼工心計。

  小楚問我:「從什麼時候開始,你養成咬鉛筆的習慣?當心中鉛毒。」

  鉛筆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纍纍,像麻皮。

  小楚繼續取笑我,「只有懷春的少女才有此類煩惱的小動作。」

  我轉過面孔,不與他分辯。

  他懂什麼,他知道什麼叫做苦惱。

  李觀儀一直沒有與我聯絡,無望了,她的感覺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小虞問我:「老於,你有心事,來來來,一人嫌短!二人計長,三個臭皮匠,抵得一個諸葛亮,說來聽聽,到底是什麼事。」

  這是做記者的人的通病。

  我守口如瓶。

  沒有什麼人會把千古憂心事掛在嘴邊津津樂道。

  一直呆了大半個月,對於自己還能吃飯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詫異,內心像被針刺,但堅忍著。我瘦許多,襯衫領子都鬆了。半夜夢迴,時常感懷身世。

  我再也不是從前的於如明瞭。

  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頭喪氣,長嗟短歎,不能自己。

  有一郵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個,聲言要找於加明本人簽收。

  是一封雙掛號郵件。

  我沒精打采的把它擱在一邊。

  小楚問:「是什麼?」

  「不知道。」

  「您老別萬念俱灰好不好?拆來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

  我將信封拆開,有一疊照片跌出來,小楚一手揀去看,另一封停被我搶在手中。

  上面只有兩行字,沒有上款,亦沒有署名,只寫著:「沒有照片,訪問失真,附上近照十幀,或可選用。」

  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樣,一邊臉的耳朵燒起來,我如一隻猛虎般撲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奪回來,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嚇得大叫起來。

  是李觀儀的照片。

  她不但原諒我並且接受了我。

  我把信與相片齊齊按在胸前,但覺一個個細胞全部復活萌芽,一剎間且開出花朵來。

  我欲跳躍,奔到街上狂呼。

  但我終於鎮靜下來,撥通電話,接到李民航運,清清喉嚨,說道:「我是天下雜誌的於如明,找李觀儀小姐。」

  接線生立刻說:「請稍等,李小姐正等你電話。」

  紅鞋兒

  很小的時候,在兒童樂園中,看過紅舞鞋的故事。

  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千方百計的弄來一雙紅舞鞋,穿上腳,驕之同傑,旋轉跳舞,誰知道竟沒法停下腳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還是得跳。

  結果是她哭了,願意脫下紅舞鞋,但已沒有可能,一隻跳遠去,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這不過是個童話故事。

  凡是童話,都有寓意,這個故事在今日看來,在簡單不過:紅鞋是代表名與利,一上癮便難以解脫,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與利的結局倒並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麼悲慘。只要懂得控制,名與利也可使一個人快樂。

  寓言是寓言,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

  我一直不認識穿紅鞋的人。

  尤其是單穿紅鞋,不穿其它顏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帶到派對來。

  她年輕、漂亮、瀟灑,穿白的裙子,紅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頭髮,腦後有一綹留得特別長,染紅色,PUNK。

  她沒有穿襪子,足踝很白晰,還未來得及去曬太陽。

  她與友人玩雙六,把尊尼撇在一邊。

  尊尼是個歌星,聲線一流,但腦筋轉不過來,姿勢有點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觀眾代他辛苦,他則疲態閉露。

  話雖如此,場面始終擺著,走倒哪裡都有人叫簽名,女孩子也都樂於赴約。

  紅鞋兒由他帶來。

  肯與尊尼走的,有什麼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內,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問尊尼她是誰,尊尼說:「朋友的妹妹。」

  他對她很好,通常他只帶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換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畢的遊艇上,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她穿一雙紅色涼鞋,一朵花遮過腳背,配黃色沙灘衣。

  我沒有說什麼。

  尊尼很護她,替她拿杯子,幫她遞毛巾。

  晚風中我問尊尼:「開始認真?」

  尊尼抬頭看著紫色得天空,沒有回答。

  她最大的萬有引力是年輕,看上去只有十六七歲,高得如一頭小長頸鹿,約有一點八米,身段分部均勻,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強的一環,別同我說什麼風華絕代,系出名門,儀態優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寵得她要命。

  而紅鞋兒的確幼稚一點,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與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見到她,她有許許多多紅色的鞋子,每雙都很別緻很好看。

  後來聽說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們在電視上看她唱歌,賣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節目的味道,但是一開口,像個七歲小孩子在念口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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