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了酒我要走。
他們硬要我送身邊的小姐回家,我想不答應的話,簡直沒完沒了,索性答應了。她的家住在什麼巷什麼弄,不是好地方,倒是十二分清靜,日式的矮房,我送她到門口,她捏著手皮包,有點不好意思!我可是真把她送回去了。
我從口袋裡摸出廿塊美金,打開她的手袋,放了進去,我說:「你不收,就是生氣了,我不是瞧不起你,你沒道理白陪我。」
她忽然咪咪的笑了,「陸太太真是位幸福的太太。」她說。
我也笑,坐原來的車子回酒店。陸太太之有資格做太太,是因為她明白我。
回到飯店,我去敲副總經理的房門。
玫瑰來開門,身上一件絲的和服,七彩斑斕,幾千幾萬種花樣,鬆鬆的,以一條腰帶紮在腰上。見到我,她沒有詫異,讀過書的女人是不同的。
我沒有招呼她,我靜靜的坐在她的椅子上。
她看著我,不說什麼,坐在地上。
我看看她很久很久,她的五官,她的頭髮,她的身裁,她的姿態,很久很久。
可是我什麼也沒有做,後來看得夠了,把她的模樣刻進心裡去了,覺得一輩子也忘不了,我就站起來,回自己的房間。
奇怪,躺在床上,居然心安理得,一點難受也沒有,就痛痛快快的睡看了,像個孩子似的。
第二天起來,我整理好所有的行李,回香港。電話訂了班機,我叫待役來拿行李。
玫瑰卻在樓下大堂等我,絲襯衫,白褲子,指揮侍者把我的行李搬上她的車子!看樣子,她打算親自送我到機場了。這個人,這個不可多得的人。
我上了她的車,在車子裡她一句話也沒說,臉上的表情是隱約的,看不清楚的,我默默的歎口氣。
到了機場,她把我送進閘口,她把一切都照顧得如此完美,多麼能幹的女人,從頭到尾!她沒說過一句話。
到最後,我輕輕的移過她的肩膀!我輕輕的抱住了她。
她讓我抱著她一會兒,然後我們鬆開了。
她的身體柔軟,一如我們跳舞的那一夜。
我發覺她在微笑,一個憔悴而完美的微笑,她的憔悴全回來了,如我第一次見她,她在飯廳獨自吃飯一般。
我沒有說再見。
我打了個長途電話給妻,我簡單的說:「飛機最多兩小時就到。」
然後她走了。
以後我來台北,總還可以見到她吧?有這麼一個開始,誰會曉得以後的事呢?然而我是一個奇怪的男人,我想我是不會再來找她了。
(找個把女人上床還不容易,何苦這樣。)
在飛機上我閉著眼睛睡覺,空中小姐說我的公事包漂亮,是啊,純鱷魚皮的薄夾子,七百六十多鎊,倫敦邦街買的。
到了機場,只有司機來接,老王是看著我長大的。
我皺眉頭,「太太呢?」
「太太說熱,不出來了!」他笑嘻嘻的,「我來也一樣啦,少爺。」
我不響,坐上車子。
老王笑問:「少爺有沒有艷遇?」
我不出聲。
「少爺出門,連牛肉乾也不帶一包來給我們下人,少爺最規矩,說公幹,就公幹,其他什麼都不理,少奶奶什麼都不必操心。」
老王嘮嘮叨叨,嘮嘮叨叨。
她叫玫瑰,
她叫玫瑰。
……玫瑰。
很久以前
小陳說,娶老婆要到台北去。
台北的女孩子又漂亮又由又高貴,中文程度好,態度大方,也能吃苦,且沒有不中不西那毛病。
在小陳眼睛裡,娶老婆如果不娶台北女孩兒,簡直是罪過。
陳太太當然是台北人。好像原籍蘇州,不過移居台北有三代以上了,精通國語、台灣話,會一點日文、英文,在小陳教導之下,居然還可以說廣東話,那廣州話雖然說得不怎麼好,但略帶外省口音,反而可愛。
他們的戀愛是速成的,快得不得了,前後不到三個月光景,就在台北結了婚,小陳隨即把太太帶到倫敦,小陳太太雖然伸出一雙手來如春筍一般,卻會弄小菜做家務——小陳那一套理論,不是沒有道理的。
小陳太太身裁很好,曲線分明,皮膚是不是很白,實在不得而知,但是她一張臉的確是粉擦得油光水滑,香聞十里,頭髮做得非常美麗,一雙眼睛雖是單眼皮,卻水汪汪的,反正小陳太太一到,所有的中國女孩子都給比下去了:香港來的太做作驕傲,馬來亞那幾個更是不用說了,又胖又矮又粗,於是乎,大學裡的男生都傳染了一個思想——小陳的思想:娶老婆,要到台北去挑。
台灣的女孩子,也就像台灣的水果,尤其像菠蘿,因帶一點點酸味,一想起來,那口水就淌呀淌的。
小陳太太很好,我們去打秋風,吃一頓,擺明是揩油,她從來不說什麼,老是笑嘻嘻的。其實也不見得個個台北女子都像她,反正她是例外,一位可愛的大大。
她老是說:「家明,你看,家裡是獨生子,今年也廿五六歲了,老吊著不結婚,令尊令堂也很心焦吧,我為你物色一個對像好不好?別怕難為情。」
其實她自己也不過廿五六歲。「你去過台北沒有?」她問。
他們都覺得很奇怪,可是也沒追問,我一混就混過去了。
是呀。我去過台北。
我脫口而出:「去過。」說了臉就紅了。
在那一年,我也遇見過一位台北小姐。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那是四五年前的事了,我在寄宿學校出來,升了大學,媽媽很高興,親自陪我逛東南亞,什麼地方都去了,我獨自喜歡台北,所以媽媽讓我留在表姨家多住幾個禮拜,就在那個時候,我認得了那位小姐。
她恐怕有廿七八歲了,可是一點也不顯老,有一種莊重的神色,偶然間也非常天真活潑的。
那個時候的台北小姐並不見得時髦,不時髦也不要緊,她們都非常的鄉氣,擦粉都擦在臉上,耳後脖子後都是黃黃黑黑的,當時年紀輕,看著覺得很好玩,像那些做戲的戲子,擦粉擦得太匆忙了,反正很有鄉土味道,是別的地方所沒有的,因此住得很過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