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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頁

 

  她握住了我的手,「你真年輕。」她說。

  我聽著她。

  她也微笑。怎麼我們兩個人一見面就直笑呢?

  她說:「見到你,就想到以前自己年輕的時候來了,真沒法子,年紀一大,就會戀著過去。從來沒有見過你這麼可愛的男孩子,秀氣得像個女孩兒,」她笑一笑,「簡直不好意思引誘你。」

  「你想引誘我嗎?」我問她。

  她直笑了。

  我想起表姨的話來,「我太高太瘦,太容易臉紅了,你不會稀罕的。」

  她吻了我的手一下。

  「你在哪裡念的書?」我問她。

  「劍橋。」她說:「念英國文學。」

  我又笑了,「差點被你的繡花鞋子唬了。」

  「來,起來,我們喝咖啡去。」

  我站起來,忽然說:「讓我抱你一抱,只是抱一抱,好不好?應當相信我。」

  我沒等她答覆,就把她擁在懷裡。也許那個時候年紀還輕,大概的確還只是個大孩子。也許因為實在是喜愛她的,故此真的只是抱著她,連嘴唇也沒有碰到她。也許因為可以拉上床的女人太多太多了,何必需要損壞這一段回憶呢?故此我只是狠狠的抱了她好一會兒,聽到她的心跳,也聽到自己的心跳。

  後來放開了她。我們才去喝咖啡的。

  以後我常常在她書店休息的時候去等她。我們常常約會。但是再也沒有類似親密的行為了。

  她陸陸續續的問我:「真沒有女朋友?」

  「有是有的,不致於結婚的地步。」

  「蠻要好的囉?」

  「她常常來陪我睡覺的。」我坦白的說。

  她也不以為奇,「那麼,一定會吃醋。」

  「管她呢!」我笑。

  「這樣吧,若果她問你在暑假裡做—些什麼,你就說:「常跟一個老太太在一起。」

  「你好算老太太嗎?」我笑問。

  「你就說:那老太太寂寞,看一個人,實在卻不過人情,所以略陪了她幾次,以後再到台北,也還是要去看她的,老太太喜歡跟小伙子打交道。」

  我一震,問她:「你以後還想見我嗎?」

  她不晌,也沒有微笑,只是看若我。這時候我們正走在公園裡,我注視若她的一張臉,這麼毒的陽光,並沒有在她臉上曬起一顆雀斑,那種象牙色是近乎透明的,在她的瞳孔裡,我看到了自己的臉,我心裡先是一種狂喜,隨即是一種悲哀。

  下次來,是幾時呢?

  我應當吻她的,但是始終沒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沒有擁抱過她,那麼可以留一個十全十美的回憶。大年輕的人並不懂得生活,只想製造回憶。

  我們繼續走看。

  後來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門,她也沒有請我進去。

  我們並沒有說:假如我年輕十年……之類的話。

  我看著她進屋子,關上了門,開亮了電燈,我才走的。

  我是一個很懶的人。反正在外國,那些女孩子會自動送上門來,犯不著勞心勞氣,只有為了她,我像小說裡一個不懂事、情竇初開的小伙子,這樣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進送出,買了花與糖果,連她的手都不多碰一下,只是靜靜的欣賞著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還不明白為了什麼,恐怕年紀輕就是這樣,恐怕她也就是喜歡我這樣子。

  後來母親就自香港來了。

  「寫了那麼多信,一封不回。」媽媽說:「又打長途電話,也不接,什麼意思?」臉上還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訕訕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現人叫麼年頭呢!還叫兒子站著聽教訓,未來!坐下再說。」

  媽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禮拜五十大壽,我來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麼樣子?做兒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嚇一跳。五十歲?爸爸五十歲了?

  我緊張起來,「媽媽,那我買什麼給他呢?媽,你說呀。」

  「買什麼?只要你孝順點也就是了,買禮物,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賺錢,」媽媽說:「我們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裡,給爸爸磕個頭,也罷了。」

  表姨捂著嘴笑,「留洋十年,回來照樣是中國規矩。孫悟空跳不出如來佛掌心。」

  我也不響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後,還是可以來的吧,一小時的飛機罷了,的確是隨時可以來的。

  當夜我去她家,她沒有在。我並沒有進去等,即使要進去,下女也會放我進去,不知為什麼,我只站在門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傳出來,是一個月夜。

  然後她回來了。

  身邊有一個中年人,她與他有說有笑的,一副情侶模樣。我並不十分傷感,廿歲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驚奇,她總該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麼打發呢?只是這男人長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裝是最老式不過的,她沒有用鎖匙開門,她按了鈴。

  我看了那男人的臉很久,是一張忠厚的臉,是一個理想的結婚對像,跟這樣的男人結了婚,再跟我這樣的黃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沒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記得是一個月夜,我把她家門口的一塊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媽媽說:「咦,怎麼好好的一雙『巴利』,鞋頭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別,想去跟她說,我是會回來的,也許她可以等我幾年,我們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進一步的談更現實的問題。

  不過,這些都是看小說太多之後的影吶。

  三天後,我跟媽媽回了香港,熱熱鬧鬧地,爸爸過了他的五十大壽。

  我過完了暑假,就從香港回到英國去了。

  又過一年,爸媽也移民到英國,後來我們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羅馬之類,親戚——爸媽多數鼓勵他們來英國見面,他們也很樂意接受這種慫恿,爸媽的日子實在過得不寂寞。

  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現在想想,真是一點風度也沒有,說失蹤就失蹤,她會怎麼樣想呢?我們在一起不過是幾個禮拜,倒是很高興,那天晚上到底沒有前去說什麼話,是為了那個中年男人嗎?還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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