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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頁

 

  我並沒有多想。

  她想必也沒有多想。

  不過後來我老是叫媽媽穿旗袍,又買了繡花拖鞋給她。

  媽媽說:「這孩子,簡直瘋了。」她笑。

  媽媽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厲害的,像表姨,像她。

  後來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見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黃跟下女盯梢著看,看出那女的總比我大好幾歲,又非常的親熱,就把媽媽從香港叫了來,說幾句好聽的話,把我帶了回去。

  她們都能笑,笑得人糊裡糊塗的,即使被擺佈了,心頭也還甘願。

  現在在她那家書店買的翻版書,倒是全擱在那裡,常常翻著做參考的。

  小陳自然還在那裡誇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話出來,是不是才貌雙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台北挑!」

  小陳太太自然會瞄他一眼,說:「死相!」不過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實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過台北,他當然也不會知道台北有那麼好的一個女子,比他陳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過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歲。

  婚姻生活

  過年的時候,公司裁員,毛毛被開除了。當然,薪水對她來說,不過是買花戴的錢,但是戴慣了花的女孩子一下子沒花戴,她的怨言是可以想像的。

  我約她出來喝茶,本來打算吃晚飯,但是為了省一點,只好喝茶。

  她沉默著不出聲。

  我說:「一朝天子一朝臣,與你的工作能力無關,換了總經理,誰不想用自己請回來的人?」

  她還是沉默。

  「趕快找另外一份工作吧。」我說。

  毛毛問我:「傑,我們是否可以結婚?」

  我沉默了一會兒,我反問:「結婚跟工作有什麼關係?」

  「有關係的,結了婚之後!我就不要工作了。」

  我又沉默了一會兒,我說:「我的能力不夠。」

  「你的能力不夠?」她愕然的問:「什麼意思?」

  我揭揭了嘴唇,「我的意思是,我的能力不夠養一個太太在家。」

  毛毛說:「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說的是實話,信不信由你,也許再過了兩年,等我的工作有了基礎以後,我們可以結婚。」

  「我不相信!」毛毛大為震驚,「你是高新職員,你的收入在六千元上下,你已買了一層房子,你隨時可以結婚,你……」

  「你聽我說,毛毛--」

  「你並不愛我!」她憤然。

  「如果我不愛你!我可以馬上娶你,叫你在家天天為有限的家用頭痛,叫你一天到晚洗衣服煮飯,天天對我訴苦!」我苦澀的說:「如果我不愛你,我會馬上那麼做。」

  「這樣說來,你還是--」

  「你聽我分析,」我阻止她,「目前我的收入只夠支出,不能結婚。房子是分期付款買的!首期連裝修傢俬花了我八萬塊,每個月要付兩千元出去,負擔父母的生活要一千元,零用與車錢,飯錢要一兩千元,剩下的添點衣服,與你約會,你不要以為現在的六千塊是個大數目,你誤會了。」

  毛毛愕然,「照你說,你都結不了婚!那麼那些小職員,兩夫婦才收入一千幾百,那他們怎麼過的活?」

  「各人對生活的要求不一樣。」

  「我不明白。」她說:「我真的不明白,省一點便可以了」

  「你自問是節省的那種女孩子嗎?」我微笑,「真的節省不是說放棄一雙『恩加羅』的靴子不買,真正的節省是夏天沒有冷氣機,每餐每頓在家中吃。」

  毛毛不快的說:「我並不是貪慕虛榮的人。」

  「是的,但是我不想你吃苦……」

  「我願意吃苦。」她埋怨,「人人知道我們在一起已經有三年了,你是事事有計劃的人,婚戒你都買好了,讓我們結婚吧,我不再想拋頭露面的出去找工作,傑,讓我們結婚吧。」

  我不忍再瞞她,「毛毛,我父親將要退休,打算住在我家中。」

  「甚麼?」毛毛愕然,「你是小兒子,為什麼他們不住在你大哥與二哥的家中?」

  看,麻煩馬上來了。

  我分析,「我還沒有結婚,大哥二哥他們家中客滿,有孩子有傭人,擠得一屋人,那些孩子都沒有禮貌,口無遮攔,如此商量下來,眾望所歸,住我的屋子。」

  毛毛想了一想,「那也還好!你的屋子有三間房間,還可以空出一間來做書房。」她說:「將來做嬰兒房。」

  我苦笑,我說:「毛毛,我父親與母親不和,他們要分開一人一間房。退休之後,沒有收入……」

  毛毛這次沉默下來。她抬起頭問:「照你說,應該怎麼辦?」

  「再找一份工作!大家蓄儲一點,過一兩年再說。」

  毛毛想了一想,冷笑說:「你是叫我再浪費一兩年時間,然後帶著錢過來嫁給你?」

  我正那麼想!但是我沒有膽子應允一聲。

  「那算了!」毛毛站起來,「你如果不能在任何方面幫助我,不肯負任何責任,我趁機會現在就走,青春越耗越不見用!」

  「你打算怎麼用你的青春?」我問:「你又不是舞女!」

  「我們別吵架,」她說:「別忙著損害對方的自尊。再見。」她走了。

  我呆了一陣,也走了。

  回家慢慢想了很久。

  我們是打算結婚的,戒子都買好了,訂婚戒子是很體面的方鑽,一克廿五分,另外婚戒上也有六顆小方鑽,我與毛毛都不打算鋪張擺酒,太俗氣了,但是我們的確想到歐洲旅行一次,看樣子可能永無希望了。

  毛毛在家可以陪父母聊天,伙食可能會由大哥二哥他們津貼一點……結婚還是可以的,三五年後再養孩子……希望毛毛與我合作。

  我與朋友俊華商量。

  俊華說:「傑,你的毛病是太慎重,事事想得太多,船到橋頭自然直,想結婚便結婚,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人家租一間房間也結婚,人人都似你這樣,非得買得起一層古堡,僱用三十個傭人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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