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哄地,「去,同王醫生去吃飯。」
她一手甩開我的手,惱怒的說:「他一日不辦妥離婚,我一日不同他走。」
王聰明在一邊說:「這是何苦呢。」
「不知多少男人一邊同女朋友說辦離婚,又一邊同老婆生孩子,我這麼做是救自己。」她炸起來。
我看著不對勁了,連忙開大門,把王聰明塞出去,他還想分辯,我瞪著眼睛暗示他「識時務者為俊傑」,他才走了。
我回頭問國香:「這是何苦見?」
她不出聲。
「真是難念的經,喂,凡事退一步想,倘若王聰明同我一樣,只餘數十天時光,恐怕你就不同他鬥了吧。」
「那怎麼同。」
「有什麼不同,即使活到一百歲,時間還是值得珍惜,你們倆簡直浪費時間。」
「有什麼辦法,有人就是下不了決心。」
「是王太太不肯離婚?」
「我又不打算嫁王太太,只要他肯出來,名份並不重要。」
我嘀咕,「他還同老婆住?」
國香不肯作答。
我抬頭,你看,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好事多磨,樂極生悲,美中不足。
「來,國香,來,別難過。」
她伏在那裡很久,像只小動物。
我撫摸她的秀髮,她哭了,淚流滿面。
我輕問;「是為誰?」
她撲向我的懷中,嗚咽說:「為你,小陳。為我。為所有的人。」
「你們怎麼同我比。你們還可以享受感情不如意的痛苦,我什麼都沒有。」
國香說:「你不會有事,這些醫生如果不醫好你,我不會放過他們。」
「莫哭莫哭。」
她過一會兒才收拾情緒,離開我家。
我也並沒有靜下來的時光,國香前腳離開,後腳電話就響,我以為是王聰明。
卻是香江電台,要我上去做節目。
我婉拒,那位小姐遊說我。
她說:「某甲上來同我們談命理,阿乙來說本市前途問題,丙君則來談紫微斗數。」
我訝異得不得了,「他們都是寫作人?」
「是。」
「那麼,他們哪裡還有時間寫作?」
那小姐一呆,答不上來。
「不不不,我不接受訪問。」
「為什麼?」
「不為什麼,我不喜歡。」我坦率到極點,「人各有志。」
「太可惜了,讀者都想聽你的聲音,陳先生,你現在好紅。」
紅?我?我黑過墨斗。她弄錯了。
「小姐,我不接受訪問。」
「任何訪問都不?」
「你說得對。」
她悻悻然,「是你自己說的,你要作數,別家也不准。」
「你放心,我說過的話還算數。」
誰知沒掛下電話多久,翡翠電視台來找我
「活力節奏是我們的新節目,陳先生,能否做我們的貴賓?」
活力節奏還能同我有關係?這班人一窩蜂亂拉夫,根本沒有做籌備工作,對邀請的客人一無所知,我真的拜服。
又一輪「不」把他們打發掉。
寫了那麼久的稿,忽然有了紅的假象。
而紅的真象是擁有讀者。
讀者是一群很率真的人,因他們付錢買書的緣故,什麼是好什麼是壞,非看得一清二楚不可,反而是一些書評人,戴著七彩的眼鏡,時常把事實扭曲,如對牢哈哈鏡,也不知是什麼理由。
倪匡說過:「真奇怪,寫那麼多書,哪幾本好看,讀者全知道。」
我也即將有書面世,好不興奮。
對牢自己的書,我可以笑瞇瞇的看上半天,同時很憐惜的想:都是我寫的呢,每個字每個標點。那麼厚厚的數十萬言,怎麼寫出來的!不是不飄飄然的。
這並不是幼稚,如果沒有這一份熱衷,誰高興逐個格子寫,寫成一本書。
剛把紙筆攤開,寫不到一千字,衣莉莎來了。
氣呼呼的,面孔漲得通紅,抓著一本雜誌。
「怎麼回事,嗄,怎麼回事?」
「氣!」
「為什麼氣?」
她把雜誌翻到某一頁,「你看。」
我一眼看到自己的照片,然後大字標題,侮辱性地說:宣佈陳某完蛋!
我一點也不生氣,接過來,津津有味把全文讀完。
衣莉莎說:「我已經找好律師,告他,告到他關門。」
我按下書本,還來不及提堂我就壽終正寢了,告什麼,行家多喜玩笑,找個題目尋尋開心,有什麼好認真的,這點幽默感都沒有,還行走江湖呢。
衣莉莎表示詫異,「你沒看仔細吧,這簡直是誹謗。」
「說我不會穿衣服,我是不會穿,我又不是時裝設計師。」
「說你寫得壞。」
「見仁見智,什麼叫好,什麼叫壞,公道自在人心,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但每個人終究得對他的活負責,並且付出昂貴的代價。不必去理他人說什麼。」
「怎麼可以,這個作者根本不認識你!」
「當然不認識,」我不在乎,「知我者怎麼會這樣寫。」
「他爐忌你。」
「我有什麼好妒忌的?也許是,」我笑,「我有紅顏如已,為我的事生氣。」
農莉莎嚷,「我不相信眥睚必報的小陳竟會遊戲人間起來!」
「寫作認真便可。」
「我不相信。」她用手覆額。
我說:「人是會變的,不過一轉性就大告不妙了。」
衣莉莎問:「隨他去?」
「自然,」我聳聳肩,「多謝捧場。」
「對你有壞影響。」衣莉莎並不想放過那本雜誌。
「什麼影響?」我莫名其妙,「我完全看不出來。」
「影響你的形象。」
「我並不是雪白的兔寶寶.」我哈哈大笑,「衣莉莎,別過慮。」
她丟開那本書,「唏,我真不明白。」她看我一眼,「你不是心灰意冷吧。」
「不不不,絕不。我只是不想在這種事上浪費時間。」
「我去替你辦。」
「犯不著。」我說:「衣莉莎,這件事到此為止,我們已經花太多的時間在它上頭,如果你不介意,我還有四千字要寫,你找些事做。」
「好,我在這裡拍幾張靜物照。」
拍完照片,她坐在一旁,開著唱機,喝白酒,聽音樂,我每寫完一張紙,她便接過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