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一個女生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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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

 

  這張紙條勾引起我許多回憶。哪天,我把這張紙條給郭輝看看,他一定會哈哈大笑。不!他從不那樣大笑的。那麼,他會說什麼呢?……

  哎呀,我這是怎麼搞的?我怎麼腦子裡總想他?

  我不能再接著記了,我得立刻去溫書。

  [作者附記]

  這張紙條是路天琳初三時寫的。那天上英語課,她信手寫在英語作業本上,寫完之後撕下來夾在日記裡——

  剛上初二, I first meet Chang,so I like him.Once,his pen is hidden by some classmates.I can't help telling him,but,wouldn't say to them.At that time I was shy.Then,I asked Chang not to tell them that I told him where was the pen.I like him more and more.We were likesister and brother.

  In grade two,I know Chang like me too, and he like me,long long ago.

  這張紙條裡的英文有許多錯誤,大概意思是這樣的——

  剛上初二,第一次見到Chang,(這個Chang就是前面日記中提到的常鳴。)我就喜歡上了他。有一歡,他的鋼筆被一些同學藏了起來。起初,我沒敢告訴他,那時候,我還害羞。後來,我告訴了他鋼筆藏在哪兒,並讓他不要告訴同學們是我告訴他的。我越來越喜歡他。我們象兄妹。

  第二學期,我知道常鳴也喜歡我,並且是在很久以前就喜歡我了。

  路天琳究竟因為什麼喜歡上常鳴,最初的起因就是這樣簡單:為了小小的一支鋼筆。用她自己的話說:「挺好玩的!」而常鳴卻是「long long ago」就喜歡上了她,並且緊追不捨。為什麼?用常鳴自己的話,同她說的一樣,也是「挺好玩的!」因此,這不能算做天琳的頭一次戀愛,充其量不過是她剛剛進入青春萌動期一次小小感情的騷動,對異性一種朦朧的、似是而非的追求而已。它注定只能是曇花一現。

  升入高一,他們倆人沒有分在一個班。這種分離引起天琳許多惆悵。在她的日記裡,好幾次這樣寫道:「只有三個原初中同學分在一個班,原來的那些同學呢?我從來沒有感到這樣孤獨!」就在這時候,常鳴給她寫來了信。那信寫得很富有感情:「昨天,我夢見和你一起郊遊,我竟然那樣喜歡你!原以為上了高中,不在一個班,思念會漸漸淡了,誰知想忘也忘不了。每當要忘掉你時,你便越強烈地出現在我為腦海裡。假如我現在不是男生,而是女生該多好!我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假如我現在不是十五,而是。十五,我也就能夠天天和你在一起……」天琳從來沒有接到過男同學的信,而且是這樣感情彌深的信。這信打動了她。她以為這便是愛情。其實。她太幼稚了。當然,這不能怪她。誰讓她才十五歲呢!她以為有了一番讓人心動的詞句便是愛,而且很容易把愛同愛惜這兩個內涵並不一樣的詞混淆起來。只是愛不一定就是愛情。當然,她這種年齡更難以區分。她需要時間。——

  幸好,這時間並不為長。高一的第二學期,他們倆人出現了磨擦。原因很簡單。夏天到了,天琳要穿裙子,常鳴不讓穿。常鳴說:「你身材這麼好,穿上裙子更招人,那幫男同學要追你的!」這話讓天琳倒吸一口氣。怎麼?穿裙子你也要管?難道我是你的私有財產怎麼著?天琳覺得他太狹窄,而且太封建。他偏偏穿上裙子。她開始重新認識他一番,從心裡問自己;他究竟因為什麼喜歡我?我又究竟因為什麼喜歡他?僅僅因為一支鋼筆,一封情書?她忽然覺得自己對他的認識幾乎是一張白紙。

  他們倆人關係逐漸變壞,是高一期末。起因上很簡單;數學考試時,常鳴抄別的同學的卷子,被老師當場抓住,沒收了卷子,給了他一個警告處分。學習不努力,最後竟墮落為抄襲,這是路天琳難以容忍的。

  她在那天日記裡這樣寫道:「聽說常鳴考試抄同桌席娜的卷子,真沒出息!上高中了,馬上就要考大學了,還要抄卷子:?我真沒有想到常鳴是這樣一個人。上了高中了,為什麼學習倒不努力呢?我恨自己瞎了眼。我應該重新衡量初中的一切。我最恨沒志氣的人。那個席娜也太可恨了。我也討厭她,平常說話就醋勁勁的。為什麼你讓常鳴抄你的卷子?……

  裂痕就是這樣拉大了。最後破裂是高二,也就是去年。這時候,路天琳明白了常鳴為什麼上高中以後學習不努力了。那是因為他受了家裡的影響。他媽媽擺了一個小攤,專門賣一些時髦的服裝,賺了不少錢。他開始曠課幫助他媽媽去兌貨。起初,偶爾一個下午不來上課,後來,索性一連幾天不來,跑到福建石獅、廣東深圳去兌來成箱成箱的衣服。他又挨了一個嚴重警告的處分。

  路天琳將以前常喝送給自己的鋼筆、圓珠筆、以及筆記本之類的東西還給他,意味著以前教事的結束。有一則這樣的日記很有意思,需要在這裡摘錄——

  1984年10月7日

  下午放學,我剛走出學校大門,拐到胡同口時,見到常鳴。他手裡提著一把唱戲用的寶劍,好像在這裡等我許久了。我看他手中的寶劍,心裡有些怕,便問他:「你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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