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裸情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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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頁

 

  我當負的責任最大。

  死者已矣,生者還是要在大太陽下繼續苦戰肉搏下去。

  誰都不會因為一陣子的悲哀與愴痛就自願功虧一簣。

  方惜如與金旭暉自然不會放過我。

  金旭暉甚至把支票放到我跟前來,笑道:

  「數目雖小,可保平安,自然升值。」

  我沒有看支票一眼,就撕了個粉碎,回答他:

  「金信暉留給我的財產,今生今世也不賣。」

  惜如變了顏色道:

  「你與金信暉的今生今世,也不過如此罷了。」

  我冷笑:

  「惜如,口舌之爭是很不必的,把你的精力與才智再糾集起來,以別種方式去攫取你心頭的勝利與安慰吧!說實在話,你如今的處境是連方健如都不如。趕快在你肚子裡的孩子生下來之前,令金旭暉給你其他的保障,不必在我身上打主意了。你永不會成功的。」

  我根本不勞再看他們的反應,轉身就走。

  主意己決,誓不言悔。

  可是,唐襄年回來後,獲悉一切,他起了大大的恐慌,緊張地四處奔走調查,然後對我說:

  「心如,這不是鬧著玩的一回事,更非斗負氣的時刻。此事弄大了,你前途毀於一旦。」

  「金家的產業不能賣,那是金信暉遺留給我的。」

  「不賣也不等於就這樣讓他們陷害了而不想辦法逃出生天。心如,別說坐牢是可怖的事,你一犯了官司,打擊了商場中人對你的信心,要翻身就難比登天了。一個人的名譽比生命還要珍貴。在獄中的困苦可能不難克服,但判罪的原因可以導致你萬劫不復,此生休矣,就是你的兒女將來也在人前抬不起頭來幹活,那豈是上算?」

  我那一陣子的匹夫之勇,被唐襄年這麼一說,立即蕩然無存。

  我虛弱而憂傷地望著唐襄年,問了一句很沒有志氣,顯示了山窮水盡的話:

  「我怎好算了?」

  唐襄年說:

  「聽著,現今只有一個辦法把對方的陰謀完全化解。」

  我緊張得雙掌緊握,像以待罪之身聆聽判辭。

  唐襄年道:

  「趕快向交易所與證監處申請,提出全面性的收購。」

  「為什麼?」

  「以高價把小股東的股份收回來,就證明你沒有虧待他們,欺騙的罪名無法成立,即使方惜如走出來,證明偉特藥廠的避孕藥無效,偉特跟你解約,要你賠償,損失的人只你一個。只要保得住信用,不給人們有半點懷疑你的忠信,花掉的錢才有機會賺回來。」

  信譽是青山,留得它在,不怕沒有將來。

  「我們要籌組一個天文數字?」我說。

  「不至於吧!」

  「對我來說,肯定是的。」

  「心如,請放心……」

  我截了他的話:

  「襄年,我知道你打算照顧我,可是,我不可以無條件接受。」

  「又是自尊的問題?」

  「欠你的不能不還。襄年,老實說,我已窮途末路,沒有你的財力支持,根本不可以做這種全面性收購,況且,時局不好,這麼一收購了,等於在市場放貨拋售的時刻倒行逆施,我翻身之日更是遙遙無期。所以,我要有準備,不可能一直拖欠,心裡沒有一個底。」

  「好,你說,你要一個怎樣的底線?」

  「按揭。」我說,「按人還是按物業資產,包括金家的產業在內,由你選擇。」

  唐襄年凝望著我。

  「襄年,我等你的答覆。」

  「按揭的方式為什麼不可以由你來定?」

  「對你不公平。」我說,「你是債權人,有權選擇我的一切。」

  我沒有說出口來的是,也許我在下意識地逃避,我不要負那個甘心出賣自己的罪名,我不要名目張膽地變心,背叛金信暉。

  而實情是,熬了這十多年日子,我已經很累很夠很厭很煩很無奈了。

  或者我已不介意有人向我稍稍施加壓力,把我解脫出來,讓我有個堂而皇之的借口去抒洩情慾,突破桎梏。

  金信暉,這個無情無義,不負責任的傢伙,他曾留給我什麼?

  只有一筆沉重無比的心債。

  我真不必再盡忠存義,固守堅貞下去了吧?

  然而,唐襄年沒有中我的計。

  很快,代表他的律師把草擬的按揭合約交到我的跟前來,為了獲得他財政上的支持,讓我有能力向金氏企業的股東提出全面性高價收購,我把名下的所有的資產,包括金家股權、金氏股份,一切物業部抵押給唐襄年。

  只除了侯斯頓的那塊地皮是例外。

  這是他的選擇。他要錢而不要人。

  文件最後的一頁,夾了一個信封,我抽出了裡面的一張字條,是唐襄年的字跡,只三個字。

  「我愛你。」

  我笑。

  苦笑。

  是真的愛我?是因愛我而要求靈慾一致,寧缺毋濫,抑或我個人並沒有我的整副身家來得吸引?

  我是成熟了。

  因為我學曉了懷疑我身邊的所有人。我知道要分析每一個正面與負面的可能性,而不選擇一個令自己心安的可能去相信。

  而且,我更知道有很多事不必尋根究底去找答案,既來之則安之,接受它,盡量地把自己手上所擁有的變大變多。

  成熟其實也代表悲哀。竟連對說愛我的人,也要生疑。

  金氏企業一宣佈以高出市價百分之五十的價錢提出公開收購之後,金融業內的人紛紛揣測,引起哄動。他們都估量著我們有重大的業務計劃在手,秘而不宣。

  沒有人會知悉真相。

  現今即使小股東不答應出讓手上的股票,我既做了這個公開收購的行動,也已能證明我的清白了。

  金旭暉與方惜如若再站到人前去誣告我,只不過是兩個小丑鬧出來的一個大笑話罷了。

  每念到此,我就覺得花出去的資金不是白花了。也認識到金錢是排除萬難的一服靈丹妙藥。有了錢,再配合智謀與胸襟,才能所向無敵。

  他們也太低估了我了,金旭暉與方惜如做夢也沒有想過我會肯如此大手筆地放棄巨額資產,也不肯讓他們得到對比下的一點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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