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二十九分半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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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頁

 

  房東是個老太太,從前對他不壞,常會燉冰糖蓮子湯,喚他一起吃。

  「啊,你是……」孤單的老人見有熟悉的人來,枯乾的臉就笑開了。

  「我是張靜,從前租房子的,法律系的學生。」他心中也有遇故人的欣喜。

  「啊,張靜……你搬走了以後,還有人寄信到這裡來呢,我都給你留著,就是等你有天回來拿。你果然回來了。咦?前幾天還有一封從美國的信寄到這裡來……」

  美國?難道是……。

  是她沒有錯。那些筆跡,骨格娟秀卻帶傲氣。Elina 是她的英文名字吧?總共有兩封,期間相隔一年。

  他漫步到昔日的校園內,一直走到深處,那塊他最常坐的草地上,深深吸了三口氣,才用顫抖的手把信打開。

  第一封信說,她搭UA二八五出境,如果可能,是下是可以在機場碰個面?

  信中沒有懇求,但寫信的口氣充滿懇求。「這不是她,不像她。」張靜苦笑。

  第二封信是前幾天才寄到的:

  張靜:你好嗎?

  來了這裡一年,終於比較習慣了這裡的生活。

  除了上課之外,我大部分把時間花在小咖啡館和播放舊日經典的學生電影院。日子很平淡,有點無聊,但並不無趣。

  這一年時間,我強迫自己不要回台北。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怕回去卻見不到你,我就無法避免自己的失望吧?

  我想你早早不住在這個地址了,可是我還是把信寄到這裡來,希望你會收到。不過,或許因為你十分可能沒有收到,所以我敢於寫這樣的信給你。

  很矛盾的心理,是不是?

  老實說,有時候睡到半夜醒來,非常非常想念你。

  有時希望自己旁邊躺著的那個男人是你。(請原諒我這麼直率)這一年,零零亂亂談了幾個戀愛,有猶太裔美國人,有義大利裔的…所有的愛都在還沒滋長出來的時候就死亡了,也不知道為什麼。

  也許是我自己的問題吧。我對於一般形式的愛情似乎非常容易厭倦。

  也許我根本沒有愛過。我只是貪婪的愛慕自己。像納西瑟斯,只是一朵永遠顧影自憐的水仙花。

  你曾經真正愛過嗎?

  我的信中有這麼多「如果」,「也許」、「或許」、「似乎」諸如此類不肯定的語詞,表示我現在很惶恐,對未來、對生命、對一切都失去信心、沒有把握、

  我想我也沒有愛過你。

  可是「如果」有機會,我想再愛你一次。

  給你一年的時間考慮看看。

  算算你當完兵的那個夏天,我會念完碩士學位回來。

  只署一個「我」字。

  還是一個充滿霸氣的女孩。他笑得眼淚差點跳出來。

  忽然覺得心胸舒坦許多。好像心頭上壓了他好久的那片烏雲瞬間挪栘走了,陽光緩緩把溫暖的觸手探進去。

  要再愛她一次嗎?張靜問自己。

  也許不能用「再」字。他也沒「愛」過她。雖然只是一年多前的事,但當時的自己確實是不曾懂得愛的。

  那時候懂的是男女之間自然而然的吸引。那樣的愛很隨意,給誰都可以。只要是看上眼的。

  「一年,日子好長……」他喃喃自語,「給我這麼長的時間考慮,簡直是一種折磨……這個可惡的女人……」

  第八章

  他回信給她。後來,寫信給她變成他在小島上最主要的工作。

  他看著滿眼黃辣辣的天人菊和藍澈澈的海給她寫信。因為日子太無聊,他不能只寫一些「軍中趣聞」把信打發掉這樣會招來她的恥笑,他開始在信中寫故事。

  把每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都翻寫一遍。譬如「國王的新衣」、譬如「白雪公王」、譬如「傑克與豌豆」其實是他自得其樂。

  她也在信中修正他的故事內容。

  每一封信都是洋溢著甜蜜的,縱使不提任何一個愛字,只說想念。

  遙遙隔天涯,不會有爭吵。信是一種偉大的東西,它能夠傳達的情緒有限,而且根本下會傳達有來有往的憤怒,因而通信的愛人可以保持清明的頭腦。

  在這樣的等待中,未來的每一天都是很有希望的。張靜有時候覺得,他是為了等她而在生活枯躁的小島上興致勃勃的活著。

  這樣心情他沒有傳達給她知道。有點伯她「恃寵而驕」。

  她那麼驕傲與自信,再彷徨時都不肯示弱或求救。

  「我搭UA二四一回到台北」收到這封信時,是他退伍的前一天。

  張靜把身上所有的錢全掏出來下由分說的把全班弟兄請到澎湖最貴的那家海產店大吃一頓。

  「跟你在一起這麼久,頭一次看見你這麼開心」他的袍澤阿駱說。「要退伍了,想想我們這些兄弟還留在這裡,你應該表現得傷心點才對」

  他一句話沒說,拚命喝花彫酒。

  「乾杯!」

  不斷的杯觥交錯,他醉得一蹋糊塗。被兩名弟兄抬回營區,一邊說醉話:

  「喂,你們知道嗎?她再過十四天就回來了。」

  「誰?」他們好奇的問。

  「她呀,她呀。」

  「她是誰呀?」她們笑他的醉相,「女朋友?那個常從美國寄信給你的女朋友?」

  其實大家都注意到張靜十分勤於翻信箱。

  「嘿嘿嘿」

  張靜只是傻笑。

  「她叫什麼名字?是你從前的同學嗎?」

  「她」他想不出她的名字來。彷彿她的名字是不重要的。重要的不是她的名字。

  十四天。他一天比一天心急。

  終於等到了。

  比牛郎織女等待還久,兩年多,近乎八百個日子。

  他幾乎不敢認她。她走出海關,那麼優雅嫻靜,一點俏皮淘氣的感覺也沒有

  了。她戴著一頂黑色的窄邊帽子,穿鑲黑邊的白色洋裝和白色豐高跟鞋,看來瘦了些,也長大很多。

  但那是她,那是她,不會錯。

  如果你到機場等過久別重逢的愛人,你將一生不會忘記那種感覺:彷彿人生只有在那一剎那才發光發熱,才真實呼吸真實存在。

  「我愛你。」

  他低聲呼喚。如果旁邊沒有那麼多雙眼睛和耳朵,他一定大聲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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